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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康彦的资料,我们同意聘任康彦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王伟雄、郭斌、杨乃定、杨丽荣

2021 年 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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