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审议。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事项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使股东收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签字页)
声明人签名:
监事:王建茹
叶文达
李学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