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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拟增加与关联人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通信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拟调整及增加与关联人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五舟科技,证券代码:831619)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430万元(详见临2021-026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增加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总计27,430万元(详见临2021-060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增加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50万元,总计28,480万元(详见临2021-070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人暨通信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600万元;拟调整及增加与关联人五舟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中,向关联人出售商品调减3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增加7,000万元。本次拟增加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7,600万元,本次调整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36,08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15.46万元,未超出年初预计发生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拟新增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7,600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2、公司本次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预计金额本次调整金额本次调整后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暨通 信息出售 商品市场 定价1,4565001,956202.46791.2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购 商品0.002,0002,0000.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接受 服务0.001,1001,1000.000.00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五舟 科技出售 商品市场 定价5,000-3,0002,0007.82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购 商品5,0007,00012,0001,064.020.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瑜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05号华景新城华景路37号2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上述项目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仪器仪表,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2,106.61万元,净资产6,384.1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5,053.06万元,净利润873.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高辉

注册资本:10,118.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2栋401室

经营范围: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26,136.96万元,净资产13,104.36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21,778.39万元,净利润1,035.1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暨通信息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参股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五舟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五舟科技股份比例为20.2446%,是五舟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暨通信息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与五舟科技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采购商品。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交易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及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李少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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