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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现场召开的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2021年,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就涉及公司和股东利益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全年共召开11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8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终止与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高管层2020年度薪酬考核及2021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内容仅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未单独公告,备案于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5、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于2021年7月5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7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运通奇安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12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分别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五)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没

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1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包括定期报告、重大合同等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提交给监管部门。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收购、出售股权等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2、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职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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