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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6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金科”)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利通”或“标的企业”)51%股权,挂牌底价为1,047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通金科不再持有汇锦利通股份。(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2年9月,汇通金科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挂牌底价为1,047万元。近日,汇锦利通另一股东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发”)以1,047万元摘牌并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辉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098645770J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仁路158号经营范围:金银制品、工艺品、纪念品、贵金属及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加工及销售;古玩工艺品、退出流通的钱币(以上除文物外)、茶叶(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办公用品、国家允许流通的文物销售;珠宝首饰、邮品、邮票、装帧人民币、发行满一年的流通纪念币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及收藏品批发、零售(凭有效《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经营);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增值电信业务(凭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出资人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浙江运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93061%
2俞支援3,735.99228.7384%
3俞辉1,334.00810.2616%
合计13,000100%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2,758.53万元,净资产18,100.2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33,388.57万元,净利润966.35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其他说明:

(1)浙江运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运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经各方协商,汇通金科(甲方,出让方)与浙江运发(乙方,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及其持股数额、比例如下:

序号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
1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51%2,550万元1,020万元
2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49%2,450万元980万元

2、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1%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该

股权。

3、产权转让的价格

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联信(证)评报字[2022]第A0468号)确认的标的企业的净资产评估值2,052.88万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企业的51%股权以1,047万元(下称“交易价款”)的价格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该价格受让。

4、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遗漏或有误导,即构成违约。

4.1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合同约定的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4.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优先抵扣乙方应支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各项服务费用后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甲方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及甲方的损失。

4.3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4.4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交割转让标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交易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汇锦利通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汇通金科本次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有利于回笼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主业经营的更好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如顺利实施,汇锦利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股权转让占

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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