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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7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LOGO】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二零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志泽 吴利亚 吴跃现

杨芳 李浩然 彭 涛

徐维东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月6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41,721,855股

2、发行价格:3.0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00,002.1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3,778,141.8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41,721,85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2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7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1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1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4

二、主要财务指标 ...... 14

三、财务状况分析 ...... 15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 1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1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1

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1

第七节 上市推荐意见 ...... 22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2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7

二、查询地点 ...... 27

三、查询时间 ...... 27

四、信息披露网址 ...... 27

释 义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报喜鸟/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报喜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初始发行价格为3.23元/股、2020年、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价格调整为3.02元/股
发行数量241,721,855股
发行方案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XINIAO HOLD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股票上市地、股票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喜鸟、002154
注册资本1,217,611,874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299号
邮政编码325105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9133019U
互联网网址http://www.baoxiniao.com.cn
电子信箱stock@baoxiniao.com
经营范围服装、皮鞋、皮革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服装设计开发,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5月26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核准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有效期12个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吴志泽共1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021年12月2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吴志泽发出了《缴

款通知书》,通知吴志泽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2021年12月23日17:00时止,吴志泽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年12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730,000,002.10元已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2021年12月24日,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后存入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内。2021年12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报喜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21,860.27元(包括审计验资费754,716.99元、律师费566,037.75元、信息披露费386,792.45元、股份登记费228,039.49元、印花税182,500.00元及材料制作费103,773.59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1,721,8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82,056,286.83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吴志泽先生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吴志泽先生,吴志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关联方。

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5月11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3.2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按照相应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021年5月21日,发行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发行人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3.23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0.06元=3.17元/股。

2021年9月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发行人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9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3.17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0.15元=3.02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报喜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41,721,855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吴志泽先生以现金认购。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的相关要求。

(六)限售期

前述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21,860.27元(包括审计验资费754,716.99元、律师费566,037.75元、信息披露费386,792.45元、股份登记费228,039.49元、印花税182,500.00元及材料制作费103,773.59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投资者认购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41,721,855股,认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吴志泽241,721,855730,000,002.10
合计241,721,855730,000,002.1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吴志泽,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下:

吴志泽,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3241960********,EMBA,高级经济师。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上海报喜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金纱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昆山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容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具有30多年服装运营、企业管理决策经验,因突出的行业贡献和产业成就,先后获得“永嘉县功勋企业家”、“中国服装业十大领袖企业家”、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荣获浙江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劳动模范”、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温州改革开放40年重大影响力企业家”等荣誉。

(三)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吴志泽,根据吴志泽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函》,具体内容如下:本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自有资金以及现有家庭资产抵质押所获得的资金;若上述融资方式不足以满足认购资金需求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融资;本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最终出资将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本人承诺本次所认购

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任何代持情形;本人承诺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根据报喜鸟出具的《承诺函》,报喜鸟承诺:不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吴志泽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四)发行对象的适当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报喜鸟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的核查材料。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吴志泽属于B类专业投资者,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可参与认购本次报喜鸟的非公开发行。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发行人

名称: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住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299号联系人:谢海静、包飞雪电话:0577-67379161传真:0577-6731598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仕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保荐代表人:黄诚、刘波项目协办人:段成钢项目组成员:叶麟、厉晓敏、娄杨旭然、刘冬联系电话:0551-62207999传真:0551-6220736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负责人:李强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7楼经办律师:方杰、张乐天、吕程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经办注册会计师:蔡畅、王昌功、陶凌雪联系电话:0571-56076683传真:0571-8580046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217,611,874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吴婷婷185,564,54215.24%
2吴志泽126,056,09910.35%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109,7804.12%
4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资管平衡精选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1,553,1512.59%
5广发证券-中国银行-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2,527,9001.85%
6吴特21,800,4661.79%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112,0001.41%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0,0031.40%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362,6001.34%
10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587,6000.9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吴志泽367,777,95425.20%
2吴婷婷185,564,54212.72%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109,7803.43%
4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资管平衡精选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1,553,1512.16%
5广发证券-中国银行-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2,527,9001.54%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吴特21,800,4661.49%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112,0001.17%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0,0031.16%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362,6001.12%
10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587,6000.7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吴志泽先生,其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吴志泽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吴志泽董事长、总经理126,056,09910.35%367,777,95425.2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241,721,855股限售流通A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5,147,1978.64%241,721,855346,869,05223.7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112,464,67791.36%-1,112,464,67776.23%
总 计1,217,611,874100.00%241,721,8551,459,333,729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41,721,85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志泽及一致行动人吴婷婷、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表决权的比例变为38.09%,仍为控制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一致行动人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优势品牌及优势业务,加快提升工业互联网等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推进公司的进一步数字化转型和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获得更加充足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427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35号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总资产520,421.25485,866.92441,736.82419,595.03
负债总额176,656.84153,631.50152,557.72140,430.94
股东权益343,764.42332,235.42289,179.10279,164.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4,025.54322,846.16281,894.07272,902.0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97,294.08378,766.52327,255.36310,955.11
营业利润47,005.8251,573.7627,565.8812,271.13
利润总额46,985.0651,280.6828,210.7812,857.57
净利润37,484.7339,005.4720,425.015,092.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9.9336,649.6521,008.875,183.7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4.2871,898.9039,594.1334,824.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0.95-30,054.03-10,012.07-8,987.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3.03-14,467.68-14,805.25-28,068.98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982.031.501.36
速动比率(倍)1.191.320.78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33.94%31.62%34.54%33.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32.29%24.27%26.12%27.67%
每股净资产(元)2.742.652.322.17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6%12.03%8.07%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4%10.00%4.12%-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17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170.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10.590.330.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40.220.12-0.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46.206.156.13
存货周转率(次)0.881.271.241.33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301,470.7457.93%275,952.9356.80%211,962.5047.98%177,477.0942.30%
非流动资产218,950.5142.07%209,913.9943.20%229,774.3252.02%242,117.9557.70%
资产总计520,421.25100.00%485,866.92100.00%441,736.82100.00%419,595.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19,595.03万元、441,736.82万元、485,866.92万元和520,421.25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整体上呈良好的增长趋势。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0%、47.98%、56.80%和57.93%,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应的各期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70%、52.02%、43.20%和

42.07%,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152,057.2886.07%135,656.5788.30%141,205.5592.56%130,137.0992.67%
非流动负债合计24,599.5613.93%17,974.9311.70%11,352.177.44%10,293.857.33%
负债合计176,656.84100.00%153,631.50100.00%152,557.72100.00%140,43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构成,与公司的经营特征和行业特性相符。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7%、92.56%、88.30%、86.07%,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三)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982.031.501.36
速动比率(倍)1.191.320.78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33.94%31.62%34.54%33.47%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3.47%、34.54%、31.62%和33.94%,总体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50、2.03和1.98,速动比率分别为0.73、0.78、1.32和1.19,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0.881.271.241.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46.206.156.13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3、6.15、6.20和4.1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1.24、1.27和0.88。2018-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稳中有升,存货周转率比较稳定。

(五)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97,294.08378,766.52327,255.36310,955.11
利润总额46,985.0651,280.6828,210.7812,85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9.9336,649.6521,008.875,183.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880.6829,688.9510,717.30-1,684.83
主营业务毛利率66.78%64.45%62.81%62.56%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0,955.11万元、327,255.36万元、378,766.52万元和297,294.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服装主业坚持多品牌发展,利用核心业务的优势进入新市场,聚焦于优势品牌及优势业务,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2018-2020年,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56%、62.81%、64.45%、66.78%,维持在较高水平。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4.2871,898.9039,594.1334,824.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0.95-30,054.03-10,012.07-8,987.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3.03-14,467.68-14,805.25-28,068.98

1、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经营活动能持续为公司带来现金收入。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增长

81.59%,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销售增长,同时控制日常费用支出、社保减免和税费的展期缴纳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减少200.18%,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1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正,主要系2021年1-9月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18-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增加47.25%,主要系2019年以前公司银行借款减少,2019年偿还银行借款相应减少所致。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主要系随着经营改善,公司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实施分红方案所致。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0,002.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221,860.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23,778,141.83元,将全部用于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前已经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吴志泽,吴志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吴志泽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吴志泽参与报喜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均来自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为“报喜鸟”,证券代码为“002154”,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22年1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节 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元证券愿意保荐报喜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段成钢

保荐代表人: 黄 诚 刘 波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 责 人: 李 强

经办律师: 方 杰 张 乐 天 吕 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2年1月6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 畅 王昌功 陶凌雪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1月6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 畅 王昌功 陶凌雪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1月6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299号联系人:谢海静、包飞雪电话:0577-6737916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00,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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