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陈建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陈建权先生确因任职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陈建权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后,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陈建权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后,陈建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三、同意陈建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饶育蕾 刘玉强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