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或“发行人”)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正邦01”,债券代码:11261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正邦科技2020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发行人截至2019年末净资产为1,013,896.21万元,借款余额为1,062,653.49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借款余额为1,397,705.80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335,052.32万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3.0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发行人2020年1-3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借款类别 |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万元) | 变动数额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 |
银行借款 | 196,755.21 | 19.41% |
融资租赁、超短融等其他借款 | 138,297.10 | 13.64% |
合计 | 335,052.32 | 33.05% |
上述新增借款用于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