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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2、投资金额:不超过69,500万元。

3、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基金投资周期较长、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短期内,基金的设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基本情况说明

1、为拓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实施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不超过69,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2、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基金筹集资金用于发展饲料生产及生猪养殖

等公司主营业务。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1

企业名称: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355034912R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4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管理、资产受托管理、股权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苏省财政厅1,025,50099.9513%
2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5000.0487%
合计--1,026,000100%

控股股东:江苏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江苏省财政厅经公司核查,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SCA690。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有限合伙人2

企业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8MA1R8BLC99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法定代表人:倪王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新材料、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非证券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万元100%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公司核查,南京市高淳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SCK160。

南京市高淳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有限合伙人3

企业名称: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6MA35KFB906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龚正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33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经营范围:畜禽养殖(仅限分支机构);机械产品生产、销售;农业开发;食用农产品的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569458956E成立日期:2011年2月24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一军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1号楼15层1706--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股权结构:

序号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3,0001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公司核查,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P1068539。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100,000万元人民币;

4、投资人、投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 比例出资方式
1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25,00025.00%现金
2南京市高淳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5.00%现金
3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9,50069.50%现金(自有资金)
4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50%现金
合计----100,000.00100.00%--

5、出资进度:

各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0.2%,但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额均不得低于100万元。本合伙企业成立后3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当将其首期应缴出资实缴到位。除首期出资外,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两期缴付,各期出资为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8%、40%。

6、经营期限及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8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4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本合伙企业不应从事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

执行投资期内已经完成投资决策且签署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退出期满,进入清算期。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期限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年,延长不超过2次。合伙期限的延长,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合伙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申请。

7、投资方向:投资领域为公司主营业务生猪养殖、饲料业务等所属上下游产业。

8、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基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9、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无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投资基金的管理、决策机制,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会议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议事机构,其具体的职责权限,由全体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订,报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本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合伙企业投资、退出及其他对基金运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决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的事项,依照本协议属于合伙人会议审议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并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投资管理及与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向相适应的产业方面的专业人士。任何根据本协议应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与本合伙企业投资事项相关的议案,均应先提交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进行政策合规性审查,并同步提交南京市高淳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留档。

2、收益分配机制:

在合伙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2个月内组织分配。

本基金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本合伙企业如发生亏损,全体合伙人仍按照上述分配现金收入或非现金方式分配。

3、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本协议明确的订立之日起生效,后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自合伙人会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的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借助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更好的发挥司的品牌、规模、养殖技术及管理水平等优势,完善产业链、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寻求优质资源,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布局。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投资收益不达预期风险: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原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经营管理状况,积极敦促产业基金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的投资标的公司,并通过对标的公司充分考察和尽职调查,充分论证

项目市场前景,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涉及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协调,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设立和运营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业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落地和实施。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9,500万元参与设立江苏疌泉邦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疌泉邦裕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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