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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和2021年0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而定,《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0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融资租赁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头常铝及远东租赁已正式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

公司与远东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612。注册资本:陆拾伍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部分生产设备

权属:交易标的归包头常铝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3、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租赁物:包头常铝部分生产设备

融资金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包头常铝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包头常铝按约定向远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24个月。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设备所有权转移至包头常铝。

四、融资租赁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27日和2021年0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为包头常铝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对包头常铝与远东租赁开展的上述业务的担保事项包含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7亿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坯、锭、板、带、箔)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废旧铝的回收(包括电线电缆、废铝制易拉罐、报废汽车拆解物等各类废铝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品)、拆解、产品加工和销售。

2、截至2021年5月31日,包头常铝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159,771.34万元,净资产67,812.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56%。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担保主要内容

债权人: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应需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为包头常铝与远东租赁开展的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01,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99,000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42%。其中对包头常铝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57,900万元。公司的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包头常铝与远东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2、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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