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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伟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在公司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个人简历

(一)王伟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烟台万华合成革有限公司、烟台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宝钜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海双赢洁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朗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股份,王伟先生系公司持股

0.77%股东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伟先生与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朱振东

朱振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常熟钢铁总厂设备工程师,历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车间主任,合金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总裁。

朱振东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847%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朱振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李健

李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李健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402%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0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健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张伟利

张伟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

司财务总监。

张伟利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328%股份,直接持有公司7,5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伟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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