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0年8月16日、2020年8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场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刘兵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关联监事刘兵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监事刘兵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