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 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年4月4日,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披露了韩平元先生作为公司特定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9-026号)。韩平元先生拟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万股的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2019年5月21日,公司收到韩平元先生的《个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韩平元先生于2019年4月29日至5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万股,已完成2019-026号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韩平元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韩平元 | 集中竞价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9年4月29日至5月21日期间 | 5.38 | 500 | 0.62%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韩平元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0 | 1.51% | 710 | 0.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0 | 1.51% | 710 | 0.8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述表格中比例累计值差异为四舍五入所产生的尾差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韩平元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韩平元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2019-026号公告中所述韩平元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止本公告日,2019-026号公告中所述王金林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根据王金林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韩平元先生出具的《个人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