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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将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联席总经理冯立明先生,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提请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对该等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作科、王玉法、张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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