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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25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 年 10 月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金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立盛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1,427,684,779.94              1,397,337,933.57                          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19,252,422.58              1,129,756,907.88                         -0.9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7,378,105.48                     1.17%           283,923,069.00                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71,754.81                  -25.55%           35,529,083.59              -25.1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95,934.08                  -25.73%           33,548,031.19              -12.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026,178.67              129.4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2                 -25.61%                  0.0469               -2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12                 -25.61%                  0.0469               -2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0.55%                  3.16%                -1.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74,360.7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8,459.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547,426.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7,422.14
合计                                                                            1,981,052.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1,21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晓义              境内自然人            24.1%     182,450,931        101,225,466
何平                境内自然人           15.67%     118,616,281         59,308,141 质押                  58,000,000
匡晓明              境内自然人           10.95%      82,920,000
任金生              境内自然人            4.77%      36,098,662         27,073,996 质押                  18,000,000
黄胜                境内自然人            0.58%       4,389,357
方振淳              境内自然人            0.27%       2,062,995
刘斌                境内自然人            0.23%       1,752,420
刘丽                境内自然人            0.19%       1,423,418
中国建设银行-
中小企业板交易
                    其他                  0.18%       1,389,169
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
天平汽车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1,366,640
有资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匡晓明                                                                  82,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吕晓义                                                                  81,225,465 人民币普通股
何平                                                                    59,308,140 人民币普通股
任金生                                                                   9,024,666 人民币普通股
黄胜                                                                     4,389,357 人民币普通股
方振淳                                                                   2,062,995 人民币普通股
刘斌                                                                     1,752,42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丽                                                                     1,423,41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
                                                                         1,389,169 人民币普通股
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1,366,640 人民币普通股
有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第二大股东何平女士与第四大股东任金生先生是夫妻关系。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说明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0.44%。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关系不详。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方振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如有)                       户”持有 2,062,995 股股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新材料项目进展:
1.   由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共
     同推进的“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项目获得“纺织之光”2013 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奖励大会将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2.   聚酰亚胺电池隔膜方面:
     1) 聚酰亚胺锂电池隔膜开始小批量供货。
     2)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酰亚胺( PI )隔膜镍钴锰锂离子电池近日得到
           北方汽车质量监督鉴定试验所的检测结果:PI 隔膜动力电池 4C 循环寿命 9500 次,容量保持 50%以上。
     综合分析:历时 1 年多的检测,通过检测分析,PI 隔膜具备如下优点:
           PI 隔膜可以有效改善动力电池的循环寿命,4c 循环寿命提升达 850%以上。
           PI 隔膜可以有效改善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特性。
           PI 隔膜可以改善锂离子动力电池倍率放电特性,将锂离子电池常态充电倍率由 1c 充放,提升到 4c 充
           放电,如果将正负极及电解液材料进一步优化改善,将提高更多。
           PI 隔膜具备良好高低温特性和离子导电性。
3.   聚酰亚胺纤维在家纺、高温滤袋使用方面呈上升势头。
4.   其他聚酰亚胺项目按计划都在顺利向前推进。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
                                     吕晓义、何平、 所持有本公司    2007 年 09 月 19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匡晓明、任金生 股份总数的百    日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本公司股份。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吕晓义、何
                 平、匡晓明、任
                 金生已向公司
                 出具了《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承诺:“不
                 在公司之外直
                 接或间接从事
                 或经营与公司
                 主营业务、主导
                 产品构成竞争
                 的业务活动;在
                 今后的经营或
                 投资项目安排
                 上,避免同种类
                 业务或同类产
                 品的同类竞争
                 行为的发生”。
                 (2)公司股东
吕晓义、何平、                      2007 年 09 月 19
                 吕晓义、何平、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匡晓明、任金生                      日
                 匡晓明、任金生
                 承诺:尽管公司
                 主要股东、高管
                 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曾就职
                 于长春热缩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但公司所拥
                 有的核心技术
                 及知识产权均
                 由公司成立后
                 组织相关技术
                 人员独立开发
                 完成,并非来源
                 于长春热缩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或中科院长
                 春应用化学研
                 究所,不存在侵
                 犯长春热缩材
                 料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与中科院长
                                    春应用化学研
                                    究所知识产权
                                    或商业秘密的
                                    情形,也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况。(3)
                                    公司股东吕晓
                                    义、何平、匡晓
                                    明、任金生承
                                    诺:“本人现拥
                                    有深圳市惠程
                                    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本人
                                    为所持有股份
                                    的终极持有人,
                                    无任何委托持
                                    股、信托或其它
                                    类似的安排”。
                                    (1)公司可以
                                    采取现金、股票
                                    以及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利
                                    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
                                    司可以进行中
                                    期分红。(2)在                      2012 年 8 月 7
                                                      2012 年 08 月 07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满足公司正常                         日至 2014 年 8 正在履行
                                                      日
                                    生产经营的资                         月7日
                                    金需求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且
                                    任何三个连续
                                    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以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公
               司在实施上述
               现金分配股利
               的同时,可以派
               发红股。 (3)
               公司董事会结
               合具体经营数
               据,充分考虑公
               司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并结
               合股东(特别是
               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制定
               年度或中期分
               红方案,并经公
               司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接受所有
               股东、独立董事
               和监事对公司
               分红的建议和
               监督。
               吕晓义先生、何
               平女士在 2013
               年 1 月 9 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
                                                     2013 年 1 月 9
               规定以及市场       2013 年 01 月 09
吕晓义、何平                                         日至 2013 年 7 履行完毕
               情况各自增持       日
                                                     月9日
               不低于公司总
               股本 0.1%,不
               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 %的股
               份,并承诺在增
               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并且本
               次增持计划完
               成以后,及时按
               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关的
               报备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关于公司及
               间接控股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中,公司及吉林
               高琦承诺: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当募集资金项
               目需要时,将及
公司、吉林高琦 时用自有资金                        2013 年 5 月 13
                                2013 年 05 月 13
聚酰亚胺材料   或银行贷款归                        日至 2014 年 5 正在履行
                                日
有限公司       还到募集资金                        月 13 日
               专用账户,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保证
               单次补充流动
               资金时间不超
               过十二个月,暂
               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款项
               到期后,及时归
               还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公司及吉林
                                                         高琦并承诺在
                                                         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    至                         -20%
度(%)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210   至                         5,136
间(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420
                                              1、电气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公司研发投入增加规模扩大、以及人工成本增加使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上升;3、期内子公司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大幅减少。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022,292.67                        382,944,918.3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24,401.10                          2,790,888.74
    应收账款                                         217,007,659.90                        185,975,182.95
    预付款项                                          33,942,877.33                         34,301,039.8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431,956.83                         16,697,001.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8,969,618.00                        144,131,031.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04,398,805.83                        766,840,063.5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性房地产             6,844,912.60                         7,220,261.65
    固定资产              460,560,421.48                        478,977,704.77
    在建工程               25,596,156.45                         20,192,000.1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1,668,434.35                         84,799,509.87
    开发支出               35,324,851.65                         27,023,909.71
    商誉                     2,850,049.14                         2,850,049.14
    长期待摊费用             2,795,376.13                         2,228,324.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45,772.31                         7,206,110.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3,285,974.11                        630,497,870.04
资产总计                 1,427,684,779.94                     1,397,337,933.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5,715,538.53                          7,046,000.00
    应付账款               96,713,449.58                         64,822,394.05
    预收款项               13,187,168.13                          1,761,924.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311,509.64                         5,751,552.54
    应交税费               -16,134,805.40                       -10,957,258.8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199,937.73                         2,885,832.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7,992,798.21                           91,310,444.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8,042,151.55                           69,244,312.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42,151.55                           69,244,312.28
负债合计                                                    206,034,949.76                          160,554,756.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7,104,768.00                          757,104,768.00
     资本公积                                                  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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