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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关于公司与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4
证券代码:002169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代码:112828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简称:18智光02公告编号:202006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知识城集团”)合资设立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拟与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识城投资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专业从事综合能源服务,包括综合能源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营与服务等。通过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打造知识城智慧能源新型产业园区,提升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公司与知识城投资集团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实现利益共享。

公司与知识城投资集团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知识城投资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出资0.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该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8,779.1994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谨

成立日期:1999年4月9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

2、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4621.3494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长新

成立日期:1984年07月19日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5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独资控制的企业。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服务(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股东出资额和出资形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万元货币70%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0.00万元货币30%
合计30,000.00万元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分期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知识城投资集团双方同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作的载体,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知识城投资集团以货币出资认缴9,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30%的股权;智光电气以货币出资认缴2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0%的股权。

3、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智光电气委派3名,知识城投资集团委派2名;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智光电气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4、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股东双方各委派1名。监事任期3年,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5、合资协议自各方取得各自有权审批部门/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

时间以在后者为准)。

6、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1)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契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实施路径。2020年8月,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其中开展“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是以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充分调动负荷侧的调节响应能力。在城市商业区、商业综合体,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规模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建设。研究源、网、荷、储的综合优化配置方案,促进与多能互补示范园区、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的融合发展,在经济可行的条件下,提高自我平衡能力,减少对大电网调峰和容量备用需求。

(2)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符合《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和广州开发区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的要求。

根据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最新批复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要求知识城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科学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9月22日,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广州开发区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要求示范区建设要以综合能源利用为核心,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降低消费总量为目标。

(3)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将带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促使公司发展战略升级。公司经过21年的发展,在电网安全与稳定控制、电机控制与节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接入、电力传输与能量转换、储能、综合能源技术研究等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及研发能力积累;智光综合能源服务类业务涉及工业节能、电厂节能、区域能源投资、电力投资、电力建设、电力设计、电力运维等,并已完成多个不同类型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实施与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与知识城投资集团合资设立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公司在人才、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已有充足的储备;结合国家推动知识城建设,将知识城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形成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更高标准的国际合作平台的发展契机,合资公司的设立将会带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促使公司发展战略升级。

2、投资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等方面风险,公司将与知识城投资集团加强沟通,通过加强规范运作,严格控制业务流程,化解可能预见的经营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但拟投资成立的公司仍然存在所处市场环境、政策、经营能力等因素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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