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光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之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智光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6,799,992.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822,246.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977,745.6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用途)扣除费用后投入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序号项目名称(用途)扣除费用后投入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1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 云平台项目103,417.77广东智光用电投资 有限公司
2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15,680.00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合计151,680.00-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70)。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4,968,534.01元,其中用于“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28,901,197.70元、用于“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65,148,601.86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6,517,718.10元 ;用于综合能源服务项目119,401,016.35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5,000,000.00元。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816,009,211.5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386,104.00元。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国家电力改革政策实施进度、市场实际情况影响,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加上疫情等原因影响,部分实验室器件国外采购缓慢,导致部分项目实验研制时间延长。综上所述,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拟将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该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智光电气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项目内容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

会同意将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是根据国家电力改革政策实施进度、市场实际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智光电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智光电气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智光电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智光电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莉 仲从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