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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伟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参与公司9次董事会的召开,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9
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伟相独立董事9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5、在2022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6、在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在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在2022年度做到了严格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3、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树立公司诚信、规范、自律的良好形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lylzls@126.com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伟相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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