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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启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2120033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与会各项议案,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8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3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子公司鑫海高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9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27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13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同意
2022年11月2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3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并对其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整体重组合并至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三季度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作为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参与公司战略评审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及访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检查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

资项目进展等情况。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联系方式

姓名:黄启忠

电子邮箱:hqztp@126.com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

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启忠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瑞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2120033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与会各项议案,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8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3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子公司鑫海高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9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27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13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同意
2022年11月2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3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并对其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整体重组合并至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管的提名及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作为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参与公司战略评审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及访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检查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

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联系方式

姓名:柳瑞清

电子邮箱:liuruiqing66@126.com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瑞清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刘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2120033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与会各项议案,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8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3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子公司鑫海高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9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27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13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同意
2022年11月2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30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并对其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整体重组合并至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三季度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管的提名及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及访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检查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

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联系方式

姓名:胡刘芬

电子邮箱:huliufen@126.com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刘芬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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