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公司
与前海卓越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深圳前海卓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公司”)的相关诉讼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近日,建华医院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5民初1838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
建华医院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5民初18382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前海卓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1030.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深圳前海卓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作出后尚未生效,故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5民初18382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