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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7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2019-09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止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每股11.78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共计1,492,999,974.14元。2016年1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签订的三方及四方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三方监管情况如下:

证券公司名称银行名称签署日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2016年1月29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2016年1月29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2016年6月12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2016年6月12日

公司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情况如下:

证券公司名称银行名称子公司名称签署日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容支行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27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2016年4月27日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6月12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有充分的了解以及有效的管理,也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建华医院注册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剩余拟投入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62,000万元存储于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2016年6月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62,000万元划转至新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0902020119245095490),2016年6月12日,公司与工行建华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上述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除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该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公司决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19年8月16日,工行建华支行从公司开立在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强行扣划募集资金24,969,028.60元,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在工行建华支行的到期信用贷款2,500万元本息。工行建华支行作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方之一,擅自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强行划转公司募集资金。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实,工行建华支行已连续三次以上未向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也未及时向其通知专户的大额支取情况,工行建华支行的行为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要求子公司建华医院尽快解决工行建华支行的到期债务问题,并要求工行建华支行归还已扣划的募集资金。公司决定将存储于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余额(截止2019年8月16日,余额为436,235,873.55元,该余额不含被扣划的24,969,028.60元及20,000万元处于暂时补充建华医院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

18890012010090014373)的专户存储,并注销开立在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工行建华支行作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方之一,擅自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强行划转公司募集资金,工行建华支行的行为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决定划转存储于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至稠州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注销开立在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系出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考虑,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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