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9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此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其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1月9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资料(以下无正文,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陈珞珈 余景选 范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