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建建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王松涛 | 董事 | 个人原因 | 陈海军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五”,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4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0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61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7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6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新医疗、公司、本公司 | 指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建华医院 | 指 |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康华医院 | 指 | 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
福恬医院 | 指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明珠医院 | 指 | 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康瀚投资 | 指 | 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岚创投资 | 指 | 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浦东科技投资 | 指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赋敦投资 | 指 | 上海赋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建恒投资 | 指 | 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乐康投资 | 指 | 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建东投资 | 指 | 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昌健投资 | 指 | 杭州昌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岩衡投资 | 指 |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宝信国际 | 指 |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工行建华支行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 |
富浙资本 | 指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泰瑞通 | 指 | 齐齐哈尔泰瑞通经贸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创新医疗 | 股票代码 | 00217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创新医疗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Innovative Medical Management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Innovative Medic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海军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郑家湖村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804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804 | ||
公司网址 | www.chxyl.com | ||
电子信箱 | cxyl002173@126.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海军 | 郭立丹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
电话 | 0575-87160891 | 0575-87160891 |
传真 | 0575-87160531 | 0575-87160531 |
电子信箱 | cxyl002173@126.com | cxyl002173@126.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000754917034P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6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增三家子公司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主营业务扩展到医疗服务业,公司完成了从珍珠养殖、加工和销售的单一主营业务向珍珠业务和医疗服务业双主业并行的跨界转型;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剥离公司珍珠养殖、加工生产、批发零售相关珍珠业务资产的议案》,公司剥离了珍珠资产,转型成为主要以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相关珍珠资产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完成了以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医院投资与医院管理;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医疗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总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浙江分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勇平、李晶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724,243,049.01 | 872,197,431.92 | -16.96% | 1,058,890,972.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4,501,943.35 | -1,149,993,756.95 | 72.65% | 29,677,15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7,074,741.63 | -1,049,506,007.43 | 74.55% | 21,170,882.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1,665,941.48 | 96,369,253.05 | 36.63% | 129,436,968.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2.53 | 72.73%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2.53 | 72.73%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0% | -37.78% | 24.18% | 0.8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总资产(元) | 2,677,542,017.40 | 2,968,039,315.95 | -9.79% | 4,265,282,60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43,437,756.92 | 2,469,026,819.95 | -13.19% | 3,615,857,427.5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724,243,049.01 | 872,197,431.92 | 主要系医疗服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2,271,967.29 | 4,503,346.30 | 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721,971,081.72 | 867,694,085.62 | 扣除后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52,545,362.35 | 163,034,675.85 | 206,845,289.21 | 201,817,721.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481,490.93 | -16,972,411.01 | 3,990,092.95 | -265,038,13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282,766.65 | -23,362,493.66 | -6,342,346.17 | -201,087,135.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7,618.02 | 37,816,975.83 | 42,256,017.09 | 59,140,566.5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874,814.58 | -749,396.19 | -73,186,525.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04,330.17 | 2,180,439.79 | 8,923,907.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87,918.40 | 981,166.6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730,825.75 | 30,247,497.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911,575.14 | -37,245,802.16 | 62,327,575.0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447,521.40 | -85,239,207.28 | -18,746,226.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9,195.04 | 1,145,778.75 | 1,060,058.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5.59 | -2.64 | -105.49 | |
合计 | -47,427,201.72 | -100,487,749.52 | 8,506,275.1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旗下拥有三家全资医院子公司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拥有烧伤科、腰间盘科、乳腺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普外科、妇科、中医科等省、市级重点专科,拥有妇产科、过敏反应科、泌尿外科、肾病内分泌科、眼科、耳鼻喉科、肛肠科、微疗肿瘤科、风湿免疫科、皮肤科等特色专科。三家医院在其各自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内的医疗服务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通过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缓解本地“看病难”问题,为广大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1、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医院主要采购品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产品。医院专设采购部门对医院的采购进行管理,采购部门根据当期消耗情况、库存情况以及各科室的采购需求确定每月的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向药品公司、医疗器械公司进行询价比价,并及时将情况汇总反馈给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临床科室的需求情况执行招标流程,然后由采购部门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2)销售模式
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收入为医院各科室的门诊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为医院药房收入。
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各阶段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营销,通过病人的疗效形成医院的品牌;同时,医院积极参与公益行动,并不断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开展双向转诊,扩大病患转诊就医,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互协作的绿色通道,形成广泛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举办医疗健康学术论坛,宣传医院重点临床特色科室等品牌经营活动,持续提升医院形象和知名度。
公司将努力拓展现有医疗服务业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各医院优势。进一
步加强医院之间的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与大型公立医院的合作,引进高端人才,形成适合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和环境,对医院就医环境、设备投入、制度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提升医院医疗品质、服务质量及运营效率;稳步提升旗下医疗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形成差异化的诊疗服务,打造公司自有品牌及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医疗服务收入72,197.1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9.69%,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来源于医疗服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0,新冠疫情的爆发对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并将对医疗卫生体系的长远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一方面,出于防控疫情工作的需要,为防止疫情在院内传播,各级医院都对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进行了严格的排查限制,导致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均大幅下降,而普通患者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尽可能不去或少去医院就诊。由于疫情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医院的经营收入都出现显著下滑,医院运营的固定成本难以得到有效分摊,资金实力不强的医院陷入经营困境,而拥有强大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的医院则能化危为机,借势进行集团化扩张,行业竞争格局开始产生变化。另一方面,中国医疗系统在防疫抗疫工作中的杰出表现,促使政府、公众和舆论对我国医疗系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医疗系统尤其是综合性医院所应具备的社会公益属性成为各界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医疗系统内各参与主体的定位和发展路径,都将因此而发生改变。
此外,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采取更加严密有效的措施。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作为医保控费的重要技术手段,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方法,都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目标要求,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8年底和2020年10月启动了DRG和DIP试点,并各自形成了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技术规范、试点城市名单、技术指导组等组织实施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将在2021年底前实现DRG付费国家试点和DIP付费试点实际付费。可以预见的是,试点工作结束之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DRG和DIP付费方法将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使用,这必将给综合
性医院(以医保基金结算为主)的生存发展环境带来深远影响。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旗下拥有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三家医疗机构,其中建华医院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唯一一家民营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康华医院是浙江省海宁市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福恬医院为江苏省溧阳市二级康复医院。明珠医院为建华医院的子公司,是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公司主业清晰、战略明确,在目前国内少数几家以提供综合医疗服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中,公司在医疗服务半径、医院经营规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2,417,456.24元 ,较期初增加176.95%,主要系福恬医院租入大楼装修工程支出。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46,273,312.01元,较期初减少60.62%,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支出期末未到期。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2,858,621.15元,较期初减少48.13%,主要系疫情影响,本期下属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减少,期末应收医保款减少。 |
存货 | 存货期末余额34,484,453.80元,较期初减少35.60%,主要系疫情影响,医疗服务需求波动,存货储备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8,422,693.30元,较期初减少72.39%,主要系疫情影响,公司结合今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经营形势判断,将建华医院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部分冲回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531,214.25元,较期初减少74.54%,主要系建华医院采购设备到货及大额保证金重新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
商誉 | 商誉期末余额为0.00元,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疫情影响,本期下属医院业绩继续下滑,公司结合今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经营形势判断计提商誉减值备。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下属医院的区域内竞争优势
建华医院是一所以烧伤科、腰间盘科、乳腺科、神经内科、妇产科等为特色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齐齐哈尔市唯
一的一家三级甲等民营医院,是齐齐哈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黑龙江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黑龙江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国老年心脏危重症联盟成员单位。在“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发展指引下,建华医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市内外影响力的专科技术品牌。建华医院下属明珠医院是齐齐哈尔市城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龙江县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梅里斯区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泰来县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拜泉县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泰来县民政二次救助定点医院。建华医院通过自主开展医疗服务以及与周围社区卫生服务合作等,逐步形成以齐齐哈尔市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医疗综合体”。建华医院在医疗技术、医院规模、医疗设备等软硬件设施等诸多方面,在当地医疗机构中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康华医院为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保健、教学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康华医院心血管内科、肿瘤外科、骨科、眼科等重点专科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老年医学科为浙江省级重点学科,康复医学科是海宁市重点专业学科。康华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为宗旨”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改善院内环境,促进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转,增加病员满意度,从而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声誉和竞争力。经过数年发展,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配置、医院规模等诸多方面,已具备三级乙等医院的标准。2020年3月,康华医院获评嘉兴市健康产业协会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11月,康华医院获评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康华医院医院连续上榜艾力彼“中国非公立医院·竞争力排行榜100强医院”。福恬医院是溧阳市首家二级康复专科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溧阳市残联指定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单位、江苏省康复医学会技术支持单位、南京卫生学校教学实践基地。福恬医院以康复诊疗为专科特色,开设骨科康复、脊髓损伤康复、脑中风后遗症康复、神经外科术后康复、运动损伤康复、神经遗传病康复、小儿脑瘫、老年痴呆症康复等康复治疗项目,为广大患者提供特殊康复医疗服务。福恬作为溧阳地区老字号康复医疗品牌,康复治疗师团队技术水平领先于全市其他康复机构,得到当地居民的充分认可。2020年10月,福恬医院成为长三角智慧康复联盟会员单位。
2、医疗人才资源及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坚持以建立“现代化、专业化、人本化”的医疗人才管理体系为目标,不断创新和发展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以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职业发展体系、以优胜劣汰为导向的人才选拔
体系、以岗位特征为导向的配置评价体系、以能力素质为导向的人才开发体系、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体系,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医院建设工作重点,充实医技人员队伍,增强医院发展后劲。公司医疗管理团队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多年的医疗行业从业经验以及多年运营管理医院的丰富实践经验,对行业的特点有着深刻了解。医院强调落实团队建设,通过持续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了一支具备精湛医疗技术的高素质、高效率管理团队。医院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建立新型医院管理机制、创新运行机制,确立现代医院服务模式,发挥自身优势,突出专科特色,逐步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组织及聘请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团队到各医院进行技术交流和工作指导,组织医疗质量培训、院感培训等各类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内整体的医疗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疫情冲击下的医疗服务行业现状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及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冲击,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上升。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多宅在家,若非必要,尽量少去医院,尽可能减少互相感染的机会,让医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疫情,导致许多人担心交叉感染而不愿意去医院就诊治疗。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的《2020年1-11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显示,2020年1-11月:全国医院总诊疗人次29.8亿人次,同比下降12.5%,其中:公立医院25.1亿人次,同比下降13.0%;民营医院4.7亿人次,同比下降9.4%。全国医院出院人数16613.0万人,同比下降10.1%,其中:公立医院13354.2万人,同比下降12.8%;民营医院3258.7万人,同比上升2.6%。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2.6%,同比下降11.9个百分点。公司主要子公司建华医院所在地黑龙江省:医院诊疗人次4,486.8万次,同比下降27.49%,出院人次284.6万,同比下降41.67%。公司主要子公司康华医院所在地浙江省:医院诊疗人次23,543.8万人次,同比下降12.83%,出院人次达785.2万,同比下降8.70%。
(二)公司下属医院经营情况
2020年,在疫情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公司经营压力巨大。2020年上半年,公司下属医院受新冠疫情突发情况影响,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020年下半年仍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2,424.30万元,同比下降1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0.19万元,同比减亏72.65%。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报告期公司对康华医院计提10,683.3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建华医院对子公司明珠医院计提2,013.43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12,696.73万元。
公司主要子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建华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建华医院领导班子架构的调整,结合建华医院实际情况,重点完善其资产管理及采购流程,并完成对建华医院财务的内部控制。目前建华医院管理团队能严
格按照医院董事会要求规范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也将继续督促建华医院董事会深入开展对建华医院各项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华医院各项工作已基本步入正轨。2020年度,建华医院实现营业收入42,832.41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24.01%;实现净利润-19,255.27万元,相较去年同比减亏27.36%。报告期内,建华医院子公司明珠医院实现营业收入6,346.86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
34.51%;实现净利润-758.95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250.55%。
2、康华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康华医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围绕患者安全管理十大目标和医院发展规划抓落实,加快加深与其他大型医院专家的业务交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巩固发展重点学科,以专长为特色,立足区域优势,促进医院业务发展。2020年,在新冠疫情、医保支付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康华医院实现营业收入28,178.03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6.42%,受提升医疗技术人员待遇水平导致人工成本增加、医院二期工程住院大楼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用增加等成本增加因素的影响,医院实现净利润1,083.0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62.23%。
3、福恬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福恬医院所处区域内康复医院竞争激烈。因受地理位置不佳、当地放开康复牌照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受当地医保政策变化影响,福恬医院2020年度经营亏损。2020年度,福恬医院实现营业收入1,413.87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上涨90.90%;实现净利润-1,586.13万元,相较去年同比减亏65.42%。
报告期内,福恬医院稳步发展康复专科及重点专科的各项工作,长、短板同时齐步发展、培养专科技术队伍。康复科与眼科均为医院亮点科室,康复科持续开展骨科康复、脊髓损伤康复、脑中风后遗症康复、神经外科术后康复、运动损伤康复、神经遗传病康复、小儿脑瘫、老年痴呆症康复等康复治疗项目。作为拥有溧阳市唯一纯氧单仓高压氧舱的医疗机构,以高压氧治疗为特色,在康复治疗过程中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受到了大批患者的好评。定期安排专业培训、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品牌知名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24,243,049.01 | 100% | 872,197,431.92 | 100% | -16.96% |
分行业 | |||||
医疗服务业务 | 721,971,081.72 | 99.69% | 867,694,085.62 | 99.48% | -16.79% |
其他业务 | 2,271,967.29 | 0.31% | 4,503,346.30 | 0.52% | -49.55% |
分产品 | |||||
医疗服务业务 | 721,971,081.72 | 99.69% | 867,694,085.62 | 99.48% | -16.79% |
其他业务 | 2,271,967.29 | 0.31% | 4,503,346.30 | 0.52% | -49.55% |
分地区 | |||||
黑龙江 | 428,324,112.09 | 59.14% | 563,695,211.83 | 64.63% | -24.01% |
浙江 | 281,780,285.88 | 38.91% | 301,096,051.25 | 34.52% | -6.42% |
江苏 | 14,138,651.04 | 1.95% | 7,406,168.84 | 0.85% | 90.9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医疗服务业务 | 721,971,081.72 | 695,787,692.46 | 3.63% | -16.79% | -13.28% | -3.91% |
分产品 | ||||||
医疗服务业务 | 721,971,081.72 | 695,787,692.46 | 3.63% | -16.79% | -13.28% | -3.91% |
分地区 | ||||||
黑龙江 | 428,324,112.09 | 442,403,664.37 | -3.29% | -24.01% | -20.40% | -4.91% |
浙江 | 281,780,285.88 | 231,953,143.58 | 17.68% | -6.42% | 5.00% | -8.9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医疗服务业务 | 695,787,692.46 | 99.91% | 802,312,338.45 | 99.90% | -13.28% | |
其他业务 | 620,316.17 | 0.09% | 784,495.22 | 0.10% | -20.93% |
说明:本期营业成本与收入同比例下降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475,434.4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3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67,372.00 | 0.09% |
2 | 第二名 | 571,902.18 | 0.08% |
3 | 第三名 | 446,919.95 | 0.06% |
4 | 第四名 | 394,652.26 | 0.05% |
5 | 第五名 | 394,588.05 | 0.05% |
合计 | -- | 2,475,434.44 | 0.3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4,906,613.0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1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3,464,381.27 | 10.08% |
2 | 第二名 | 15,040,211.04 | 6.46% |
3 | 第三名 | 10,217,134.55 | 4.61% |
4 | 第四名 | 8,126,032.00 | 3.49% |
5 | 第五名 | 8,058,854.18 | 3.46% |
合计 | -- | 64,906,613.04 | 28.1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211,437.07 | 11,107,923.50 | -26.08% | |
管理费用 | 118,959,776.12 | 135,510,149.72 | -12.21% | |
财务费用 | 1,100,386.23 | 14,472,347.88 | -92.40% | 主要系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以及公司闲置资金管理收益增加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2,605,353.85 | 952,452,835.11 | -11.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0,939,412.37 | 856,083,582.06 | -1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65,941.48 | 96,369,253.05 | 36.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8,071,855.39 | 1,197,963,690.23 | -35.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9,356,443.79 | 673,345,094.03 | 104.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284,588.40 | 524,618,596.20 | -214.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5,278.74 | 128,125,500.00 | -98.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18,989.35 | 442,656,981.77 | -85.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93,710.61 | -314,531,481.77 | 79.8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3,112,357.53 | 306,456,367.48 | -273.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上升104.85%,主要系公司年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年末未到期。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14.61%,主要系公司年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年末未到期。
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下降98.34%,主要系本期公司未新增借款。
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下降85.18%,主要系本期公司前期借款逐渐还清。
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9.81%,主要系公司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医院经营亏损,且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以及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387,081.99 | -4.35% | 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524,493.15 | -1.24% | 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28,805,154.90 | 45.20% | 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687,974.76 | -0.59% | 主要系疫情防控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9,671,275.47 | -24.45% | 主要系远程事件诉讼形成的预计负债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46,273,312.01 | 12.93% | 879,253,644.96 | 29.62% | -16.69% | 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 |
应收账款 | 72,858,621.15 | 2.72% | 140,473,330.56 | 4.73% | -2.01% | |
存货 | 34,484,453.80 | 1.29% | 53,546,830.97 | 1.80% | -0.51% | |
固定资产 | 1,367,919,178.77 | 51.09% | 1,384,333,032.07 | 46.64% | 4.45% | |
在建工程 | 22,417,456.24 | 0.84% | 8,094,543.00 | 0.27% | 0.57% | |
短期借款 | 1,728,274.74 | 0.06% | -0.06% | |||
长期借款 | 9,000,000.00 | 0.34% | 39,000,000.00 | 1.31% | -0.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22.17% | 61,440,160.78 | 2.07% | 20.10% | 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61,440,160.78 | 3,524,493.15 | 1,180,000,000.00 | 651,440,160.78 | 593,524,493.15 | |||
金融资产小计 | 61,440,160.78 | 3,524,493.15 | 1,180,000,000.00 | 651,440,160.78 | 593,524,493.15 | |||
上述合计 | 61,440,160.78 | 3,524,493.15 | 1,180,000,000.00 | 651,440,160.78 | 593,524,493.15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中132,024.58元系诉讼冻结款项。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建华医院以原值为74,968,526.68元、净值为26,222,229.18元的设备,为取得租赁公司22,412,553.64元的借款提供抵押保证。同时,梁喜才、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建华医院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借款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150,000 | 25,310.41 | 77,812.79 | 0 | 0 | 0.00% | 64,708.13 | 以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59,00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708.13万元 | 0 |
合计 | -- | 150,000 | 25,310.41 | 77,812.79 | 0 | 0 | 0.00% | 64,708.1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 1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700 万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 149,300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7812.79元,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9,000.00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7,081,271.58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5,127,934.23元,差异-62,209,205.81元,其中24,969,028.60元系被银行强行划扣偿还贷款本息,102,426,904.42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5,248,670.01 元已永久补充建华医院流动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 是 | 62,600 | 62,600 | 3,820.79 | 6.10% | 不适用 | 否 | |||
2.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 否 | 30,400 | 11,587.34 | 11,587.34 | 1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1,320.99 | 否 | 否 | |
3.投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300 | 8,300 | 8,299 | 99.99% | 不适用 | 否 | |||
4.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是 | 48,000 | 38,703.47 | 6,338.13 | 35,133.38 | 90.78% | 2019年11月30 | 815.16 | 否 | 否 |
日 | ||||||||||
5、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 否 | 9,296.53 | 159.62 | 159.62 | 1.72% | 2022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812.66 | 18,812.66 | 18,812.66 | 100.00%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9,300 | 149,300 | 25,310.41 | 77,812.79 | -- | -- | -505.8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49,300 | 149,300 | 25,310.41 | 77,812.79 | -- | -- | -505.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医院业务量较大幅度下降,医院经营成本中固定运营成本占比较大,经营不及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16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0,817,758.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18年10 月12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账号为0902020119245095490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账号为1204085019201507208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单次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 |
个月。2020年6月12日,建华医院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尚有 13,000 万元未归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由于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尚有尾款未支付完毕,预计累计投入金额38,703.47万元,预计结余金额9,296.53万元(具体须依据项目竣工结算金额确定)。 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实际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建设成本费用的控制,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且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8年 11 月 2 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转出资金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资金尚有13,000万元未归还。 2019年8月16日,工商银行建华支行于从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强行扣划募集资金 24,969,028.60 元,用于偿还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到期信用贷款 2,500万 元本息。公司已就上述扣划事项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浙06民初42号),判决如下:1、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划转款项24,969,028.26元至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其处的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内;2、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即年利率0.3%计算的利息,支付该款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款项实际划转至4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划转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开始计息;3、驳回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6,678元,由原告负担48,078元,被告负担168,600元。 2020年12月,公司因不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工行建华支行向上诉人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自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1,052,964.72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29日);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利息差损失人民币元8,953,551.7元(以437,197,000元本金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全部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活期利率的差价计算至2020年4月23日);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工行建华支行也对该案件提起上诉,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提出的“要求将 24,969,028. 26 元款项划转至其指定账户”的该项诉讼请求。2、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向其支付利息的该项诉讼请求。3、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21日,建华医院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黑02财保15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9013846)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创新医
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资金予以冻结。以上一、二项冻结账户资金共计2,800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费人民币5,00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承担。 2021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撤诉。案件受理费178,348.44元,减半收取89,174.22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负担。 2021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20)浙民终1414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4,475元,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4月16日,建华医院已将上述公司代其偿还的款项24,969,028.60元归还至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为19531001040009397)。 上述事项公司均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0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暂时中止) |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 62,600 | 3,820.79 | 6.10% | 不适用 | 否 | |||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 11,587.34 | 11,587.34 | 1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1,320.99 | 否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 18,812.66 | 18,812.66 | 18,812.6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38,703.47 | 6,338.13 | 35,133.38 | 90.78% | 2019年11月30日 | 815.16 | 否 | 否 |
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9,296.53 | 159.62 | 159.62 | 1.72%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合计 | -- | 141,000 | 25,310.41 | 69,513.79 | -- | -- | -505.8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拟暂时中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原因说明。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原拟投资总额 62,623.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2,600万元,将设置综合门诊、脑科、耳鼻喉科、肿瘤科、呼吸科、消化科、普外科等特色科室和住院病房、手术室、餐厅等配套设施。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20.79万元,投资进度6.10%。 鉴于近年齐齐哈尔市人口净流出的实际情况,以及建华医院目前业务量尚未饱和的经营状况,公司拟暂时中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后续将根据建华医院的经营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决定是否继续投资建设。 2、拟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的原因说明。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0,500.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30,400万元,新建内容包括护理寝室、老年健身房、老年活动室、接待室、食堂、洗衣房、浴室、后勤保障中心及医药仓库等。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建华医院。截至 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587.34万元,投资进度38.12%。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的主体大楼已投入使用,目前业务量尚未达到饱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再继续投入建设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812.66万元(包含被银行扣划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以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 3、拟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的原因说明。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总额49,905.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8,000万元,增设妇产科病区、康复病区、肿瘤科病区及医疗配套用房,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康华医院。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109.77万元,预计尚有尾款6,593.70万元未支付,尾款支付完全该项目预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703.47万元(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数据以最终竣工决算为准),投资进度为80.63%。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截至目前,康华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康华医院目前业务量逐年增加的发展趋势以及康华医院发展规划,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投资建设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年5月 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医院业务量较大幅度下降,医院经营成本中固定运营成本占比较大,经营不及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建华医院 | 子公司 | 医疗服务 | 340000000 | 889,022,809.56 | 353,581,065.68 | 428,324,112.09 | -97,632,936.23 | -191,566,746.70 |
康华医院 | 子公司 | 医疗服务 | 460000000 | 815,035,810.69 | 713,745,473.41 | 281,780,285.88 | 15,092,520.31 | 10,830,012.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医疗服务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大力驱动下,政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虽然公立医院因政策限制扩张减缓,但医疗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使得公立医院逐渐以医疗集团的形式呈现,其公信力和竞争实力仍在增强。同时因医疗服务市场细分的逐步下沉,民营医院近几年呈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故而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民营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对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深入打造特色医疗专科品牌,提升公司医院子公司在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综合竞争实力,以良好的口碑和一流的医疗服务品质赢得市场。同时,公司下属医院子公司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加强与大型公立医院的协作交流及业务合作,积极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提升医院在所在地的品牌知名度。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的风险
新冠疫情对医院的公共卫生应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最为严峻的挑战,疫情爆发初期,由于传染性很强,感染人数迅速增加,大量发热患者涌入医院,使医院管理者处于救治与防护的“两难”困境。即使是目前在疫情得到初步控制的情况下,这个风险依然存在。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下属医院门诊业务量大幅下降。面对防疫的严峻态势,各医院子公司切实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医疗机构入口管理,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提高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确保零感染,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安全无隐患,从而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3、建华医院原负责人梁喜才涉嫌经济犯罪等导致的风险
建华医院原院长梁喜才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建华医院在梁喜才的操控下,曾发生过未经审批私自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违规出售募集资金建设用地、异常购销等一系列严重损害建华医院和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梁喜才的这些违规行为给建华医院和上市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延续至今;梁喜才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有待司法机关追究查处。
4、业绩承诺补偿不能收回的风险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尚未向公司支付股份补偿4,485,506股,以及该部分股份已获取的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款449,657.62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就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公司仲裁申请的同时,公司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以康瀚投资为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对康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4,584,040股予以查封冻结;若上述股份无法查封冻结,则对康瀚投资的账号在5,40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51财保24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对申请财产保全相关事项作出裁定。
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2020沪贸仲裁字第0542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裁定,康瀚投资向公司交付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42,753股,由公司将该2,242,75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若康瀚投资无法足额向公司交付上述2,242,753股,则差额部分由被申请人以现金形式补偿(现金补偿金按发行的股份价格
11.78元/股与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之乘积计算)。因康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无法对其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康瀚投资、岚创投资、浦东科技、赋敦投资、建恒投资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21沪贸仲字第03417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采取后续措施,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乐康投资于2019年6月28日支付应返还的现金红利款178,116.71元,因乐康投资股份1,500,000股被质押暂时无法解押,本次先补偿部分股份数量为1,246,735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246,735股回购注销手续。剩余应补偿股份待乐康投资质押股份解押后实施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将督促乐康投资尽快完成剩余需补偿股份530,047股的回购及注销工作。
5、专业技术人员流失或短缺的风险
医疗人才资源是医院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医疗行业竞争中也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医疗行业竞争的实质是医疗技术的竞争,是医学人才的竞争,医院靠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占领市场,靠医学人才赢得市场。拥有一个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良好医德医风的专业医疗团队对于提升患者满意度、建立医患信任至关重要。公司的下属医院子公司存在专业人才流失或短缺的风险。
对此,公司一方面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制留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与知名医院或医科大学的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请相关专家教授定期来院讲学和培训,提升医疗团队的专业水平。同时,加强高精尖人才的引进,为公司医疗服务团队不断输入骨干力量。
6、医疗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服务行业,行业的特点为执业医生根据各个患者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诊疗方案,诊疗过程中依赖医生的专业判断,但在临床医学上,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或可能导致医院面临相关赔偿和损失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持续强抓医疗质量控制,不断采取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水平、严格执行规
范化的服务流程、提高诊疗质量等措施降低风险。
7、诉讼风险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建华医院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59),并分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2月11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6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8月4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2日陆续发布了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年1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建华医院于2021年4月收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3426号)、《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5595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准备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涉诉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建华医院积极应诉,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受子公司建华医院、福恬医院业绩不达预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以及剥离珍珠业务资产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7.72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8,238.1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75.17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16.99万元。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受子公司建华医院、福恬医院经营亏损以及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99.38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76,444.9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889.85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70,408.10万元。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由于疫情影响,康华医院和明珠医院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建华医院和福恬医院第四季度经营继续亏损等因素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0.19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07,895.1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71.05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4,379.15万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314,501,943.3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1,149,993,756.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0.00 | 29,677,157.7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康瀚投资、岚创投资、浦东科技投资、赋敦投资、建恒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创新医疗股份。36个月锁定期满后,若存在盈利补偿且未实施情形的,康瀚投资所持的股份继续锁定,直至盈利补偿实施完毕之时。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创新医疗股份由于创新医疗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2016年02月15日 | 36个月 | 其中建恒投资和康瀚投资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等因素,暂不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岚创投资、浦东科技投资、赋敦投资履行完毕。 |
建东投资、乐康投资、岚创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千足珍珠股份。36个月锁定期满后,若存在盈利补偿且未实施情形的,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的股份继续锁定,直至盈利补偿实施完毕之时。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千足珍珠股份由于千足珍珠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2016年02月15日 | 36个月 | 其中建东投资因未提出解限申请,暂时未办理解限相关手续;乐康投资因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暂不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岚创投资履行完毕。 | |
康瀚投资、长海包装、孙杰风、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 | 业绩承诺与补偿 | 1、康瀚投资承诺建华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500万元、12,300万元和13,600万元。如建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康瀚投资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 | 2016年02月05日 | 承诺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止 | 康瀚投资超期未履行,乐康投资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4月23日完成补偿,剩余应补偿股份待乐康投资质押股份解押后实施回购注销,其他主体履行完毕。 |
戴耀明、乐康投资 | 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补偿。2、长海包装、孙杰风、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9名股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一致承诺康华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5,800万元和6,300万元。如康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补偿。3、乐康投资承诺福恬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40万元、980万元和1,100万元。如福恬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乐康投资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补偿。 | ||||
陈夏英、陈海军、陈越孟、岚创投资、康瀚投资、昌健投资、冯美娟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作为创新医疗的股东期间内,不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创新医疗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企业/本人作为创新医疗的股东期间内,不会利用创新医疗主要股东地位损害创新医疗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创新医疗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4、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企业/本人作为创新医疗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创新医疗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所作的承诺而给创新医疗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2015年06月19日 | 长期履行 | 正常履行 |
陈夏英、陈海军、陈越孟、岚创投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 1、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创新医疗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本人及控制 | 2015年06月19日 | 长期履行 | 正常履行 |
资、康瀚投资、昌健投资、冯美娟 | 易的承诺 | 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创新医疗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创新医疗进行交易而给创新医疗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夏英、陈海军、阮光寅、孙伯仁、楼来锋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除投资公司之外,本人未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也不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2、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以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将不从事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在该公司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 2007年03月03日 | 长期履行 | 正常履行 |
陈夏英、陈海军、阮光寅、孙伯仁、楼来锋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 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根据《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 2007年03月03日 | 长期履行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就补偿义务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公司仲裁申请的同时,公司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以康瀚投资为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对康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4,584,040股予以查封冻结;若上述股份无法查封冻结,则对康瀚投资的账号在5,40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51财保24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对申请财产保全相关事项作出裁定。 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2020沪贸仲裁字第0542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裁定,康瀚投资向公司交付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42,753股,由公司将该2,242,75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若康瀚投资无法足额向公司交付上述2,242,753股,则差额部分由被申请人以现金形式补偿(现金补偿金按发行的股份价格
11.78元/股与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之乘积计算)。因康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无法对其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
提出以康瀚投资、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赋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21沪贸仲字第03417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截至目前,案件尚未裁决。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全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乐康投资于2019年6月28日支付应返还的现金红利款178,116.71元,因乐康投资股份1,500,000股被质押暂时无法解押,本次先补偿部分股份数量为1,246,735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246,735股回购注销手续。剩余应补偿股份待乐康投资质押股份解押后实施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将督促乐康投资尽快完成剩余需补偿股份530,047股的回购及注销工作。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强调事项段以及保留事项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说明:
经过与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中保留事项及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也予以理解和认可,并就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切实落实拟定的相关整改措施,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尽快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说明:
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及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整改措施具有可行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1)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合同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预收款项 | -6,118,663.44 | |
合同负债 | 6,118,663.44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合同负债 | 5,181,597.41 | |
预收款项 | -5,181,597.41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582,255.00元。
1.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勇平、李晶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4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建华医院诉宝信国际、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 | 0 | 否 | 一审判决 | 截至目前,案件终审尚未判决,暂时无法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 |
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告(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宝信国际诉建华医院、第三人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778.99 | 是 | 一审判决 | 截至目前,案件终审尚未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0年04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建华医院诉宝信国际、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0 | 否 | 重审的一审判决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1年01月20日 | 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九)》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宝信国际(反诉原告)反诉建华医院(反诉被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反诉第三人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1,137.29 | 是 | 重审的一审判决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0年01月20日 | 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九)》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建华医院(反诉被告)反诉宝信国际(反诉原告、被反诉人一),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被反诉人二)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0 | 否 | 一审判决 |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终审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宝信国际诉建华医院、第三人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723.43 | 是 | 一审判决 |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终审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建华医院诉宝信 | 0 | 否 | 重审的一 | 西安市中级人 | 公司已委托 | 2021年01 | 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建 |
国际、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 | 审判决 | 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月04日 | 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八)》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宝信国际(反诉原告)反诉建华医院(反诉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反诉第三人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4,512.4 | 是 | 重审的一审判决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1年01月04日 | 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八)》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起诉工行建华支行 | 0 | 否 | 终审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产生的诉讼费用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 终审判决 | 2021年03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与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三)》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建恒投资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为案由起诉公司 | 0 | 否 | 做出判决 | 诸暨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 驳回建恒投资的起诉 | 2020年12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0-094《关于建恒投资诉公司决议效力事项的进展公告(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建恒投资诉陈夏英、公司(第三人)股权转让款纠纷 | 0 | 否 | 终审判决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上述案件系股东纠纷,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终审判决 | 2020年12月08日 | 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建恒投资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就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 | 5,328.89 | 否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作出裁决 | 裁决康瀚投资向公司交付股份2,242,753股予以注销,并支付该部分股份应返还红利224,828.81元。 | 仲裁终局裁决 | 2020年07月15日 | 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四)》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泰瑞通以设备销售业务未收回款 | 1,489.1 | 否 | 一审判决 |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做 | 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 | 2020年12月05日 | 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全资孙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 |
项纠纷为案由起诉黑龙江利浦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出判决,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判决。 | 告(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泰瑞通以设备销售业务未收回款项纠纷为案由起诉黑龙江仁萨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264.49 | 否 | 案件尚未判决 | 截止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案件尚未判决 | 2020年07月23日 | 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全资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泰瑞通以设备销售业务未收回款项纠纷为案由起诉肇东市第一建筑公司职工医院 | 1,506.6 | 否 | 一审裁定 | 驳回泰瑞通的起诉。 | 公司将委托代理律师依照法律程序就上述裁定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全资孙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提起以康瀚投资、岚创投资、浦东科技、赋敦投资、建恒投资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 | 0 | 否 | 案件尚未判决 | 收到仲裁案开庭通知 | 案件尚未判决 | 2021年03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仲裁案的进展公告(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工行建华支行以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和建华医院 | 0 | 否 | 判决 | 准许工行建华支行撤诉,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判决 | 2021年03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工行建华支行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陈海军 | 董事 | 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形 | 其他 | 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相关召开程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 2020年11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
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提交书面整改扱告 | (http://www.cninfo.com.cn) |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形 | 其他 | 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相关召开程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提交书面整改扱告 | 2020年11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照《决定书》指出的相关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客观事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剖析,并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主要情况如下:
问题一:公司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导致股东对公司产生误会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相关公告文件内容,与公司过往召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相关公告文件格式并无差异,也符合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文件的格式要求。然而,富浙资本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的6天提案期内,最终未能成功提交临时提案的正式文件。这反映出:
①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文件中,并未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这一常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导致个别股东误认为电子邮件送达即视为正式提案文件已经送达;
②公司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就临时提案纸质原件的送达方式、截止时间等进行专门说明,导致个别股东由于种种原因致使首次送达提案不成功后,在临时提案的有效期限内选择主动放弃继续提交提案资料,并就此认定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拒收股东提案的情况。
问题一整改措施:
在《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文件难以随意调整的情况下,公司将在以后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通知中,对临时提案的文件形式要求、提案文件送达方式和临时提案的截止时间专门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继续产生股东误会公司的情况。
责任部门: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
完成时间:长期持续规范
问题二:近两年来,公司与股东之间缺乏良好沟通,导致股东对公司不满情绪较大
1、负面事件导致公司股价下跌,投资者利益受损
自公司2018年11月发现下属建华医院存在违规处置募投项目建设用地问题,继而进一步发现公司原副总裁兼建华医院院长梁喜才存在职务侵占嫌疑,公司在与梁喜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被迫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来,先后爆发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赴建华医院协调年报工作却被当地警方限制人身自由、公司总裁赴建华医院协调工作却被不明真相员工聚众围攻、梁喜才指挥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提案罢免公司全体董监事并获得其他股东策应、公司被迫宣布对建华医院失去控制等一系列负面事件,这些负面事件对公司股价形成持续不断的打压,导致公司广大投资者受损严重。
2、梁喜才案件持续时间过长,投资者失去耐心
公司发现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并沟通无果后,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正式受理公司报案申请并对梁喜才展开调查,但梁喜才直到2020年9月才被正式批捕。在此期间,梁喜才继续现场指挥和遥控指挥相关人员对抗公司恢复管控建华医院的措施,导致建华医院迟迟难以全面恢复有效管控。投资者在对建华医院当地营商环境不清楚、梁喜才案件办理过程中遭遇阻力不了解的情况下,认为投资风险一直难以有效消除,公司现有团队办事不利,投资者逐渐对公司失去耐心。
3、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被投资者认为不思进取
公司募投项目中,康华医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但是建华医院募投项目由于违规处置募投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和公司对建华医院失去管控的问题,导致募投项目风险较大,募投项目没有进展,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同时,由于近两年经济环境不佳,公司难以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只能选择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这种情况被外部投资者认定为公司不思进取,投资者怨言较多。
问题二整改措施:
接下来,公司将会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先与愿意同公司进行沟通的股东进行交流,帮助其了解公司现状、了解企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首先争取达成一些基本的共识,努力避免公司陷入股东内斗的恶性循环。然后,逐步通过一些切实有效的经营举措,逐步恢复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争取得到更广泛的股东支持。
责任部门: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
完成时间:长期持续规范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建华医院 | 2016年12月14日 | 12,000 | 2017年02月14日 | 3,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
建华医院 | 2019年03月06日 | 5,000 | 1年 | ||||||||
建华医院 | 2019年04月16日 | 9,500 | 1年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6,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9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6,5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9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63,000 | 44,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3,000 | 0 | 0 |
合计 | 66,000 | 44,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1月08日 | 2020年07月08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70% | 92.5 | 92.5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1月14日 | 2020年07月14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65% | 106.5 | 106.5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2月27日 | 2020年06月01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4.00% | 19.78 | 19.78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4,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4月30日 | 2020年11月13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90% | 715.68 | 715.68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4月30日 | 2020年11月13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80% | 205.1 | 205.1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4,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6月15日 | 2020年09月11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55% | 30.38 | 30.38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 |
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n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7月03日 | 2020年10月03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15% | 32.55 | 32.55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7月21日 | 2021年01月29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40% | 196.73 | 196.73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 | 固定收益 | 3,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09月29日 | 2020年12月29日 | 固定收益凭证 | 固定收益 | 3.30% | 24.68 | 24.68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0月13日 | 2021年01月08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15% | 30.03 | 30.03 | 已到期赎回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4,00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1月20日 | 2021年05月28日 | 结构性存款 | 浮动收益 | 3.20% | 未到期 | 是 | 是 | http://www.cninfo.com.cn |
诸暨市支行 | |||||||||||||||
合计 | 127,000 | -- | -- | -- | -- | -- | -- | 1,453.93 | 1,453.93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众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医疗服务企业的社会担当。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关爱员工、维护股东权益、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始终秉承“公平诚信,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为员工创造价值,积极从事绿色环保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利益相关方和环境的和谐统一。报告期内,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维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妥善处理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积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债权人保持良性沟通,获得债权人对公司发展的理解和支持,以合作共赢为宗旨,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未发生逾期情况,也未与债权人发生纠纷。
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努力保护员工权益。员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发展,建立有利于员工成长成才的人力资源机制,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完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持续开展员工关怀,全面激发员工活力。优化医院内部流程,通过多维度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技能及满意度。医院工会积极以建设“员工之家”为核心,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各医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素质教育,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从抓党建到党员带头模范作用,医院领导在管理工作中注意发挥“榜样的力量”,以点带面,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窗口意识、创新意识,在医院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员工整体执业素质的不断提升。公司积极传播投资者保护理念,切实遵守新《证券法》规定,积极落实新《证券法》要求,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让中小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与投资相关的重要信息,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协同发展。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建华医院以“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的检查工作为准则,对照相应标准,逐项落实各项工作重点,有效的促进医院护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让护理质量得到稳步提升,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服务流程。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患者利益、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强化三基三严训练,狠抓业务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提升护理质量。本着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深化服务内涵,精心打造“服务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技术一流、环境一流”的服务理念,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氛围,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团队精神,为病人提供优质全面的无缝隙服务。并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服务,既带去了医院对患者的问候,又跟踪患者的康复情况,还能从患者的意见和建议里发现我院不足的地方并加以改进。真正从患者的需求、患者的角度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技术和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康华医院围绕患者安全管理十大目标和医院发展规划抓落实。通过医疗质量安全、运营效率、专科技术指标、满意度调查等多维度评价管理,自觉改进服务态度、规范行为举止,减少医疗差错及纠纷发生。优化医院内部流程,遵循PDCA不断深入改善。院内建立反馈机制,每月向医务人员反馈医疗不良事件上报情况,每季度做出分析总结,使各科室均能及时的掌握全院不良事件上报情况,从而起到科室之间互相监督、促进的作用。通过报告来掌握错误发生的信息,增加对错误的系统识别能力、风险防范能力,通过不断整改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大程度地保障病人医疗安全。
福恬医院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强党群建设并开展了各项公益活动,康复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了康复进家庭、康复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作为溧阳市残疾人省级社区康复示范点、溧阳市残疾人居家康复定点机构、溧阳市残疾儿童康复二级定点康复机构、溧阳市残联指定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单位之一,2020年全年为全市约300名残疾人及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同时,福恬医院积极开展了居家康复、社区康复、白内障复明工程、残疾人辅具穿戴指导等工作,其中全年居家康复约90人次,社区康复约200人次,家庭回访约60人次。在新冠疫情期间,为残疾人提供一对一专业性的上门康复指导,获得了残疾人及残疾家庭的一致好评,康复满意率达到98%。
3、疫情防控,用切实行动回馈社会
建华医院收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派第三批医疗队援助湖北孝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选派出20名医护人员支援湖北省孝感市的抗击疫情工作,并顺利完成抗击疫情的援助工作,20名医护人员全部安全返回。本次建华医院响应政府部门号召,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派出医疗队支援湖北省孝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公司作为一家公众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提升了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在当地的影响力,也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康华医院严格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及政府各项要求,做好防控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参与支援武汉抗疫,派出康华医院ICU骨干护士长吴章所参加浙江省支援武汉抗疫医疗队奔赴一线,顺利完成抗疫任务并安全返回;全院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支援武汉医疗队。康华医院作为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积极做好发热病人的诊治以及可疑患者的甄别;在做好医院各项防控的同时积极支持当地街道抗疫战斗,派出骨干医生护士等到隔离点工作,派出救护车现场接送隔离人员,到高速路口卡点参加测温等工作,为抗疫胜利贡献康华力量。
福恬医院对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对照“五有三严”要求做好常态化管理,完善相关预案方案、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严格落实。对进入人员进行二次测温,一人一陪护,严控病房进出人员。对就诊患者、住院患者、陪床人员严格进行管理,并做流行病学调查,对新入院患者、陪护人员等“应检尽检”人群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做好院感工作,杜绝院内感染的发生。
4、积极从事绿色环保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司和子公司均不属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未来,公司和子公司将最大化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公司下属医院积极从事公益事业,用切实行动回馈社会。建华医院持续注重一家大型三甲医院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展医疗服务下乡、社区义诊、老年公寓义诊、农场义诊等各类公益医疗活动为社会医疗健康事业做出贡献;康华医院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为更好地打造民营医院党建特色亮点,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用爱心践行社会公益,深化红色服务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内关怀和群众暖心志愿服务;福恬持续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性活动,组织康复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进社区、康复进家庭、康复进军营等一系列志愿服务。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948,797 | 18.46% | 83,948,797 | 18.46%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3,948,797 | 18.46% | 83,948,797 | 18.4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2,039,913 | 13.64% | 62,039,913 | 13.6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908,884 | 4.82% | 21,908,884 | 4.8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0,907,568 | 81.54% | 370,907,568 | 81.5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70,907,568 | 81.54% | 370,907,568 | 81.54% | |||||
三、股份总数 | 454,856,365 | 100.00% | 454,856,36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马建建 | 2,842,619 | 0 | 0 | 2,842,619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间锁定 |
陈海军 | 16,668,975 | 0 | 0 | 16,668,97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间锁定 |
阮光寅 | 2,393,540 | 0 | 0 | 2,393,54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间锁定 |
建恒投资 | 11,304,928 | 0 | 0 | 11,304,92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限售 | 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等因素,暂不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
建东投资 | 3,030,814 | 0 | 0 | 3,030,81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限售 | 因未提出解限申请,暂时未办理解限相关手续 |
康瀚投资 | 44,957,436 | 0 | 0 | 44,957,43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限售 | 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等因素,暂不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
乐康投资 | 2,746,735 | 0 | 0 | 2,746,73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限售 | 将在业绩承诺补偿完毕后根据其申请情况解除限售 |
王松涛 | 3,750 | 0 | 0 | 3,75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间锁定 |
合计 | 83,948,797 | 0 | 0 | 83,948,79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31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夏英 | 境内自然人 | 17.06% | 77,616,997 | 不变 | 0 | 77,616,997 | 质押 | 37,700,000 | |||||
冻结 | 17,257,548 | ||||||||||||
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88% | 44,957,436 | 不变 | 44,957,436 | 0 | 质押 | 44,957,436 | |||||
冻结 | 44,957,436 | ||||||||||||
杭州昌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7% | 33,955,857 | 不变 | 0 | 33,955,857 | |||||||
冯美娟 | 境内自然人 | 6.86% | 31,225,580 | 减少9,097,000股 | 0 | 31,225,580 | |||||||
陈海军 | 境内自然人 | 4.89% | 22,225,300 | 不变 | 16,668,975 | 5,556,325 | 质押 | 3,300,000 | |||||
冻结 | 4,126,043 |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2% | 18,285,226 | 增加18,285,226股 | 0 | 18,285,226 | |||||||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3% | 16,977,929 | 不变 | 0 | 16,977,929 | |||||||
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 | 12,733,430 | 不变 | 0 | 12,733,430 | |||||||
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 | 11,304,928 | 不变 | 11,304,928 | 0 | 质押 | 11,304,928 | |||||
冻结 | 11,304,928 | ||||||||||||
从菊林 | 境内自然人 | 2.22% | 10,092,900 | 增加8,819,556股 | 0 | 10,092,9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夏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军为实际控制人陈夏英的弟弟,他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昌健投资和岚创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陈越孟控制的企业,昌健投资、岚创投资、陈越孟和富浙资本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 | 无 |
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陈夏英 | 77,616,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16,997 | |
杭州昌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955,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55,857 | |
冯美娟 | 31,225,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25,580 |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8,285,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85,226 | |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77,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77,929 | |
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33,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33,430 | |
从菊林 | 10,09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2,900 | |
陈越孟 | 8,488,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88,964 |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8,488,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88,964 | |
毛岱 | 6,474,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474,277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夏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军为实际控制人陈夏英的弟弟,他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昌健投资和岚创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陈越孟控制的企业,昌健投资、岚创投资、陈越孟和富浙资本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从菊林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5,900股;毛岱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夏英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夏英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现任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董事、诸暨远帆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诸暨远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夏英 | 本人 | 中国 | 否 |
陈海军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孙伯仁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王松涛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夏英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现任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董事、诸暨远帆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诸暨远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陈海军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0 | 2020年11月25日 | 22,225,300 | 0 | 0 | 0 | 22,225,300 | |
阮光寅 | 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11月25日 | 3,191,387 | 0 | 436,400 | 0 | 2,754,987 | |
王松涛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11月25日 | 5,000 | 0 | 0 | 0 | 5,000 | |
何永吉 | 董事 | 现任 | 男 | 31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陈珞珈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9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余景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寿田光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7 | 2016年11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小龙 | 监事 | 现任 | 男 | 46 | 2016年11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何飞勇 | 监事 | 现任 | 男 | 36 | 2016年11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马建建 | 总裁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6 | 2019年04月15日 | 3,790,159 | 0 | 0 | 0 | 3,790,159 | |
陈素琴 | 董事 | 离任 | 女 | 59 | 2016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胡学庆 | 董事 | 离任 | 男 | 51 | 2016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范进学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9 | 2016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马韬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离任 | 男 | 51 | 2018年10月31日 | 2021年0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29,211,846 | 0 | 436,400 | 0 | 28,775,446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素琴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25日 | 任期满离任 |
胡学庆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25日 | 任期满离任 |
范进学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25日 | 任期满离任 |
马韬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离任 | 2021年01月09日 | 个人原因辞职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非独立董事:
陈海军先生:男,中国国籍, 197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诸暨市珍珠商会会长、诸暨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任浙江山下湖珍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董事、诸暨远帆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中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中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阮光寅先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山下湖珍珠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松涛先生: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曾任浙江山下湖珍珠有限公司收购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何永吉:男,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毕业于圣安德鲁斯学院工商管理大专,2010年就读于英国白金汉大学businese enterprise。2013年起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陈珞珈先生:男,中国国籍,195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究生学历,1976年9月至1981年11月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地区人民医院和湖北省荆州地区卫生学校,任医师;1981年11月至1987年12月任职于湖北省卫生厅,历任科长、处长;1987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职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历任处长、医政司副司长;1999年6月年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国中医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所,担任所长兼党委书记;2002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担任院长兼中国中医科学院骨伤科研究所所长;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中国中医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常务副主任;退休后,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里程医院,担任院长;2015年1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担任会长,同时担任国家开放大学生命健康学院院长。拥有研究员职称,为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余景选先生:男,中国国籍, 197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担任助教;1999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职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担任讲师;2004年11月至今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担任副教授,拥有会计学副教授职称。2016年11月至今,任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寿田光先生: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曾先后在诸暨长运公司、浙江电视台广告部工作,200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行政管理办公室主任。何飞勇先生: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7年就读于剑桥圣-安德鲁斯学院,2007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本公司外贸部业务员、采购部副经理、控股子公司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董事、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内蒙古中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内蒙古中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诸暨远帆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诸暨市远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李小龙先生: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4 年9 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研究所所长、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06年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08年获诸暨市“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10年获绍兴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高级管理人员:
马建建先生: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医学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师从我国著名心血管病专家黄元伟教授,曾担任海宁市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等职。从事心血管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康华医院创始人。曾获嘉兴市首批跨世纪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等,现任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院长。2010年起任
浙江省医院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15日起任公司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海军 | 诸暨远帆置业有限公司 | 经理,董事 | 2011年12月05日 | 否 | |
陈海军 | 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8月15日 | 否 | |
陈海军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8月20日 | 否 | |
陈海军 | 内蒙古中蒙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12日 | 否 | |
陈海军 | 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04月19日 | 否 | |
陈海军 | 内蒙古中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8月23日 | 否 | |
阮光寅 | 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8月15日 | 否 | |
何永吉 | 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4月24日 | 否 | |
何永吉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22日 | 否 | |
何永吉 | 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24日 | 否 | |
何永吉 | 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9月01日 | 否 | |
何永吉 | 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3月25日 | 否 | |
何永吉 | 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24日 | 否 | |
何永吉 | 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3月25日 | 否 | |
余景选 | 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6月13日 | 是 | |
余景选 |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24日 | 是 | |
余景选 | 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9月27日 | 是 | |
余景选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5月20日 | 是 | |
陈珞珈 |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 会长 | 2015年12月06日 | 否 | |
陈珞珈 | 国家开放大学生命健康学院 | 院长 | 2018年09月05日 | 否 | |
何飞勇 | 内蒙古中蒙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2年10月12日 | 否 | |
何飞勇 | 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2年08月15日 | 否 | |
何飞勇 | 内蒙古中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3年08月23日 | 否 | |
何飞勇 | 诸暨市远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3月22日 | 否 | |
何飞勇 | 诸暨远帆进出口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07月09日 | 否 | |
何飞勇 | 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5年07月24日 | 否 |
何飞勇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1月05日 | 否 | |
何飞勇 | 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4年08月23日 | 否 | |
何飞勇 | 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9月24日 | 否 | |
何飞勇 | 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5年01月05日 | 否 | |
何飞勇 | 湖南尊德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3月25日 | 否 | |
何飞勇 | 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7月24日 | 否 | |
马建建 | 杭州天弟同人意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28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报酬的决定程序:公司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执行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支付独立董事的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对应的岗位工资。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定依据:公司结合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结合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及在公司的其他任职情况确定。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按月度发放津贴,部分董事未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担任的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月支付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海军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现任 | 147.79 | 否 |
阮光寅 | 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55.15 | 否 |
王松涛 | 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5.07 | 否 |
何永吉 | 董事 | 男 | 31 | 现任 | 6.88 | 否 |
陈珞珈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现任 | 9.08 | 否 |
余景选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9.08 | 否 |
寿田光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现任 | 18.7 | 否 |
李小龙 | 监事 | 男 | 46 | 现任 | 24.42 | 否 |
何飞勇 | 监事 | 男 | 36 | 现任 | 4.41 | 否 |
马建建 | 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6 | 现任 | 136.56 | 否 |
陈素琴 | 董事 | 女 | 59 | 离任 | 0 | 否 |
胡学庆 | 董事 | 男 | 51 | 离任 | 0 | 否 |
范进学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离任 | 8.08 | 否 |
马韬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离任 | 74.28 | 否 |
合计 | -- | -- | -- | -- | 499.50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2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25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25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9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0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156 |
财务人员 | 107 |
行政人员 | 405 |
管理人员 | 167 |
医生 | 779 |
护士 | 1,236 |
医技 | 376 |
合计 | 3,25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5 |
硕士 | 35 |
本科 | 1,260 |
大专 | 1,205 |
中专及以下 | 746 |
合计 | 3,251 |
2、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福利津贴、全勤奖等构成,每年根据公司经营效益、行业整体薪酬状况、员工的绩效和任职能力提升状况等按比例进行一定幅度的调升。同时,公司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实际支付能力,对公司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所技术人员,采取薪酬领先策略,以确保公司技术人员的流失,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3、培训计划
公司对下属各医院实施分岗位、分层次的培训体系,采取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各类医护人员制定出个人成长和公司需要相结合的培训计划,对新考取医师资格的医生进行执业医师培训,做好年轻医师的岗前教育工作,加强对临床技术人员服务质量的培训等院内培训。同时,为使公司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国家标准化管理接轨,公司下属医院将继续派出医护人员外出学习,开展民营医院新模式规培工作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和督导科室业务学习,对存在问题进行统一培训。另外,医院人事科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主要包括业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负责培训专业技能、病例书写规范、医疗护理安全等。形成学科梯队,尽快提高梯队成员的医术业务水平。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完备的供销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对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为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合法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涉人事任免决定的现象;公司的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领取薪酬,不存在关联企业兼职领薪的情况。
(三)资产方面: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独立拥有该等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方面: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运作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5.64% | 2020年05月21日 | 2020年05月22日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号),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20年11月26日 |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4号),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珞珈 | 8 | 1 | 7 | 0 | 0 | 否 | 1 |
余景选 | 8 | 3 | 5 | 0 | 0 | 否 | 0 |
范进学 | 6 | 2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审阅公司管理层提交的相关事项,并就前述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对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工作,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内控制度及其实施。在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有力的指导了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经营计划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9年度实际发放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对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现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断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公司根据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公司目前正在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政策。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考核制度,薪酬方案合理,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缺陷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为加强对建华医院的管控,2020年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建华医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公章、法人章均由公司委派在建华医院的工作小组成员分别保管。但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作小组仅有一人在当地值班,从而在个别时间存在建华医院的公章、法人章临时由一人负责保管的情况。建华医院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子企业,公章、法人章虽然是在短期内临时由一人负责保管,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从而影响到医院的经营管理,进而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公司子公司康华医院二期住院大楼建设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装修造价为5,000万元, 2018年在装修设计方案变更,预计造价将发生较大幅度上升时,未按《合同管理制度》及《工程建设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变更相关的审批程序,仅在需要支付装修工程款时执行了重大事项审批,且在付款审批时也未及时关注到装修工程的送审造价和初审匡算造价均已超过合同金额50%的情况。该事项导致康华医院在建工程完工时暂估转固的金额远低于实际,影响固定资产及应付账款的完整性,造成2019年度少计提折旧25万元,但未造成资产损失。该事项涉及合同管理以及与资产、负债相关的财务报告,因此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整改措施: (1)对子公司建华医院的相关印章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不同的印章分别指定由专人保管,同时加强印章的审批、使用、登记、交接等管理,并不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公司重新组建了以总裁为领导的新的工程建设三级管理小组对工程事项进行管理,责成原工程建设小组成员对该事项作出深刻说明,并在涉及工程建设的员工中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及《工程建设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做到工程事项无小事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规范执行。同时,内审部门加强对相关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2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3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勇平、李晶 |
审计报告正文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新医疗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所述,创新医疗于2019年4月收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创新医疗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尚未结案。创新医疗管理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此,我们无法就该事项对创新医疗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新医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未决诉讼所述,创新医
疗就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113,409,224.90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商誉减值 | |
如合并报表附注五(十二)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10,387.7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为110,387.7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由于每个被收购的子公司就是一个资产组,因此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子公司以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由于商誉减值过程涉及重大判断,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为此我们确定商誉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商誉减值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型; 2、将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期间的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与被测试公司的历史情况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合理性; 3、评估了折现现金流量模型中的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等参数的适当性; 4、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历史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并考虑合理性; 5、对金额重大的商誉及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我们获取外部估值专家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价值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所涉及的评估减值测试模型是否符合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评估了外部评估专家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
五、其他信息
创新医疗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创新医疗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建华医院原董事长被立案侦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新医疗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新医疗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新医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新医疗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创新医疗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6,273,312.01 | 879,253,644.9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61,440,160.7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2,858,621.15 | 140,473,330.5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688,911.40 | 11,195,673.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2,568,851.32 | 73,467,941.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484,453.80 | 53,546,830.9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51,449.04 | 8,291,734.47 |
流动资产合计 | 1,119,950,091.87 | 1,227,669,316.7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67,919,178.77 | 1,384,333,032.07 |
在建工程 | 22,417,456.24 | 8,094,543.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8,739,480.70 | 132,033,995.2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0.00 | 126,967,332.24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61,902.27 | 28,855,534.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22,693.30 | 30,505,624.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31,214.25 | 29,579,938.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57,591,925.53 | 1,740,369,999.16 |
资产总计 | 2,677,542,017.40 | 2,968,039,315.9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28,274.7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0,473,966.85 | 166,632,608.25 |
预收款项 | 29,656,265.60 | 6,118,663.44 |
合同负债 | 5,181,597.4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0,656,890.14 | 58,523,061.61 |
应交税费 | 7,457,560.90 | 8,883,203.84 |
其他应付款 | 22,433,332.34 | 19,016,624.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529,869.40 | 54,899,720.79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8,389,482.64 | 315,802,157.3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000,000.00 | 3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2,412,553.6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3,409,224.90 | 70,100,087.50 |
递延收益 | 5,833,333.14 | 3,633,333.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472,982.29 | 47,162,952.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4,715,540.33 | 182,308,926.62 |
负债合计 | 533,105,022.97 | 498,111,083.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4,856,365.00 | 454,856,36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42,430,185.01 | 2,753,517,304.6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78,951,099.45 | -764,449,156.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43,437,756.92 | 2,469,026,819.95 |
少数股东权益 | 999,237.51 | 901,412.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44,436,994.43 | 2,469,928,231.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77,542,017.40 | 2,968,039,315.95 |
法定代表人:陈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6,614,179.48 | 597,819,455.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61,440,160.7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24,927.06 | 195,247.75 |
其他应收款 | 160,609,295.35 | 287,213,600.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3,396.93 | 703,772.03 |
流动资产合计 | 894,556,291.97 | 947,372,236.2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2,693,350.68 | 1,611,606,513.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011,274.08 | 29,388.0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9,845.40 | 360,380.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6,904,470.16 | 1,611,996,282.14 |
资产总计 | 2,311,460,762.13 | 2,559,368,518.3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6,330.00 | 29.8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07,523.84 | 4,922,107.07 |
应交税费 | 59,237.78 | 48,828.29 |
其他应付款 | 25,020,349.91 | 25,002,598.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63,441.53 | 29,973,564.0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2,863,441.53 | 29,973,564.0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4,856,365.00 | 454,856,36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742,430,185.01 | 2,753,517,304.6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未分配利润 | -943,791,535.77 | -704,081,021.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78,597,320.60 | 2,529,394,954.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11,460,762.13 | 2,559,368,518.3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24,243,049.01 | 872,197,431.92 |
其中:营业收入 | 724,243,049.01 | 872,197,431.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1,007,870.57 | 970,366,631.38 |
其中:营业成本 | 696,408,008.63 | 803,096,833.6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328,262.52 | 6,179,376.61 |
销售费用 | 8,211,437.07 | 11,107,923.50 |
管理费用 | 118,959,776.12 | 135,510,149.7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00,386.23 | 14,472,347.88 |
其中:利息费用 | 7,640,875.47 | 20,149,241.84 |
利息收入 | 7,211,065.66 | 6,223,631.78 |
加:其他收益 | 4,123,099.20 | 2,184,857.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87,081.99 | 20,730,825.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24,493.15 | -37,245,802.1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4,996.45 | -58,343,226.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8,805,154.90 | -893,592,318.2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195.70 | -172,359.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6,968,102.87 | -1,064,607,222.64 |
加:营业外收入 | 1,687,974.76 | 819,386.38 |
减:营业外支出 | 69,671,275.47 | 86,640,048.0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4,951,403.58 | -1,150,427,884.29 |
减:所得税费用 | 29,452,714.28 | -646,166.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404,117.86 | -1,149,781,717.5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404,117.86 | -1,149,781,717.5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4,501,943.35 | -1,149,993,756.95 |
2.少数股东损益 | 97,825.49 | 212,039.3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4,404,117.86 | -1,149,781,717.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4,501,943.35 | -1,149,993,756.9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7,825.49 | 212,039.3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9 | -2.5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9 | -2.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陈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建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61,993.3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5,294,352.82 | 27,082,496.8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213,237.09 | -1,067,971.36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38,508.09 | 6,533.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38,671.03 | 12,407,161.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24,493.15 | -37,011,391.2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787,907.56 | 50,252,897.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8,913,163.01 | 588,393,460.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9,580,514.03 | -689,320,572.83 |
加:营业外收入 | 490,000.00 | 422,087.68 |
减:营业外支出 | 620,000.00 | 0.0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9,710,514.03 | -688,898,485.17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710,514.03 | -688,898,485.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710,514.0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9,710,514.03 | -688,898,485.17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7,032,604.93 | 942,652,878.2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464,931.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07,817.35 | 9,799,956.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2,605,353.85 | 952,452,835.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9,740,621.64 | 334,998,149.1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526,806.71 | 408,557,988.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424,970.97 | 44,537,913.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47,013.05 | 67,989,531.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0,939,412.37 | 856,083,582.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65,941.48 | 96,369,253.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30,000,000.00 | 1,09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40,123.09 | 20,730,825.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661.50 | 251,697.8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324,152.40 | 8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7,918.40 | 981,166.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8,071,855.39 | 1,197,963,690.2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8,356,443.79 | 160,463,587.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71,000,000.00 | 51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1,506.8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9,356,443.79 | 673,345,094.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284,588.40 | 524,618,596.2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9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5,278.74 | 27,195,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5,278.74 | 128,125,5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228,274.74 | 366,701,725.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23,280.50 | 11,927,884.7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67,434.11 | 64,027,371.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18,989.35 | 442,656,981.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93,710.61 | -314,531,481.7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3,112,357.53 | 306,456,367.4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9,253,644.96 | 572,797,277.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141,287.43 | 879,253,644.9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55,653.82 | 2,792,949.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55,653.82 | 2,792,949.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44,287.07 | 8,610,011.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234.86 | 61,993.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47,015.48 | 15,846,025.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03,537.41 | 24,518,029.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47,883.59 | -21,725,080.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0,000,000.00 | 83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991,712.13 | 17,407,161.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324,152.40 | 8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87,918.40 | 147,698,308.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3,203,782.93 | 1,081,105,469.7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15,051.07 | 25,548.9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81,000,000.00 | 51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76,480.49 | 174,924,383.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1,491,531.56 | 684,949,932.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287,748.63 | 396,155,537.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5,312.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5,31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4,687.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1,335,632.22 | 397,355,144.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7,819,455.26 | 200,464,310.4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483,823.04 | 597,819,455.2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64,449,156.10 | 2,469,026,819.95 | 901,412.02 | 2,469,928,23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64,449,156.10 | 2,469,026,819.95 | 901,412.02 | 2,469,928,23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87,119.68 | -314,501,943.35 | -325,589,063.03 | 97,825.49 | -325,491,237.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501,943.35 | -314,501,943.35 | 97,825.49 | -314,404,117.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087,119.68 | -11,087,119.68 | -11,087,119.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42,430,185.01 | 25,102,306.36 | -1,078,951,099.45 | 2,143,437,756.92 | 999,237.51 | 2,144,436,994.4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382,381,451.53 | 3,615,857,427.58 | 689,372.64 | 3,616,546,800.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63,149.32 | 3,163,149.32 | 3,163,149.32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385,544,600.85 | 3,619,020,576.90 | 689,372.64 | 3,619,709,949.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9,993,756.95 | -1,149,993,756.95 | 212,039.38 | -1,149,781,717.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9,993,756.95 | -1,149,993,756.95 | 212,039.38 | -1,149,781,717.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64,449,156.10 | 2,469,026,819.95 | 901,412.02 | 2,469,928,231.9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04,081,021.74 | 2,529,394,954.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04,081,021.74 | 2,529,394,954.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87,119.68 | -239,710,514.03 | -250,797,633.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9,710,514.03 | -239,710,514.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087,119.68 | -11,087,119.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42,430,185.01 | 25,102,306.36 | -943,791,535.77 | 2,278,597,320.6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18,169,877.67 | 3,215,306,098.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987,341.10 | 2,987,341.1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15,182,536.57 | 3,218,293,439.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8,898,485.17 | -688,898,485.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8,898,485.17 | -688,898,485.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856,365.00 | 2,753,517,304.69 | 25,102,306.36 | -704,081,021.74 | 2,529,394,954.3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浙江千足珍珠股份有
限公司,系由陈夏英、陈海军、阮光寅、孙伯仁、何周法、楼来锋六位自然人于2003年9月30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4917034P,于2007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类别为医疗服务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5,485.64万股,注册资本为45,485.64万元,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均为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郑家湖村,主营业务为医疗服务。本公司无母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夏英女士。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
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三、(十五)固定资产”、“三、(二十六)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不存在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应收票据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不适用
13、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1.存货分类为: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九)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3-5 | 4.85-1.9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4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40-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40-19.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10 | 20.00-10.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软件 | 5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33、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5、租赁负债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
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9、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
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医疗服务收入以医疗服务已提供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药品销售收入以发货并交付给客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母婴服务收入以母婴服务已经提供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医疗及相关业务收入。公司医疗及相关业务收入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销售、洗涤服务及母婴服务等。公司各业务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原则的前提下,具体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医疗服务收入以医疗服务已提供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药品销售收入以发货并交付给客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母婴服务收入以母婴服务已经提
供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合同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1)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合同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预收款项 | -6,118,663.44 | |
合同负债 | 6,118,663.44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同负债 | 5,181,597.41 | |
预收款项 | -5,181,597.41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582,255.00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9,253,644.96 | 879,253,644.9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440,160.78 | 61,440,160.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0,473,330.56 | 140,473,330.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195,673.52 | 11,195,673.5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3,467,941.53 | 73,467,941.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3,546,830.97 | 53,546,830.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91,734.47 | 8,291,734.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7,669,316.79 | 1,227,669,316.7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84,333,032.07 | 1,384,333,032.07 | |
在建工程 | 8,094,543.00 | 8,094,543.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2,033,995.29 | 132,033,995.2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6,967,332.24 | 126,967,332.24 |
长期待摊费用 | 28,855,534.14 | 28,855,534.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505,624.40 | 30,505,624.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579,938.02 | 29,579,938.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40,369,999.16 | 1,740,369,999.16 | |
资产总计 | 2,968,039,315.95 | 2,968,039,315.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28,274.74 | 1,728,274.7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6,632,608.25 | 166,632,608.25 | |
预收款项 | 6,118,663.44 | 0.00 | -6,118,663.44 |
合同负债 | 6,118,663.44 | 6,118,663.4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523,061.61 | 58,523,061.61 | |
应交税费 | 8,883,203.84 | 8,883,203.84 | |
其他应付款 | 19,016,624.69 | 19,016,624.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899,720.79 | 54,899,720.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5,802,157.3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9,000,000.00 | 3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2,412,553.64 | 22,412,553.6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0,100,087.50 | 70,100,087.50 | |
递延收益 | 3,633,333.18 | 3,633,333.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162,952.30 | 47,162,952.3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2,308,926.62 | 182,308,926.62 | |
负债合计 | 498,111,083.98 | 498,111,083.9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4,856,365.00 | 454,856,36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53,517,304.69 | 2,753,517,304.6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64,449,156.10 | -764,449,156.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69,026,819.95 | 2,469,026,819.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1,412.02 | 901,412.0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69,928,231.97 | 2,469,928,231.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68,039,315.95 | 2,968,039,315.95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将预收款项调整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97,819,455.26 | 597,819,455.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440,160.78 | 61,440,160.7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5,247.75 | 195,247.75 | |
其他应收款 | 287,213,600.41 | 287,213,600.4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3,772.03 | 703,772.0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47,372,236.23 | 947,372,236.2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11,606,513.69 | 1,611,606,513.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388.01 | 29,388.0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0,380.44 | 360,380.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1,996,282.14 | 1,611,996,282.14 |
资产总计 | 2,559,368,518.37 | 2,559,368,518.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89 | 29.8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22,107.07 | 4,922,107.07 | |
应交税费 | 48,828.29 | 48,828.29 | |
其他应付款 | 25,002,598.81 | 25,002,598.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973,564.06 | 29,973,564.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9,973,564.06 | 29,973,564.0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4,856,365.00 | 454,856,36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53,517,304.69 | 2,753,517,304.6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
未分配利润 | -704,081,021.74 | -704,081,021.7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29,394,954.31 | 2,529,394,954.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59,368,518.37 | 2,559,368,518.37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不存在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3% |
消费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齐齐哈尔新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嘉丰门诊、明珠医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产生的收入营改增后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新禄医疗2020年度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子公司新禄医疗2020年度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03,200.07 | 759,018.84 |
银行存款 | 345,754,148.94 | 878,483,678.12 |
其他货币资金 | 15,963.00 | 10,948.00 |
合计 | 346,273,312.01 | 879,253,644.96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32,024.58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61,440,160.78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93,524,493.15 | 50,353,041.10 |
业绩补偿款 | 11,087,119.68 | |
其中: | ||
合计 | 593,524,493.15 | 61,440,160.78 |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375.00 | |
合计 | 64,375.00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552,268.43 | 28.11% | 34,552,268.43 | 100.00% | 34,552,268.43 | 18.20% | 34,552,268.43 | 1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8,360,557.63 | 71.89% | 15,501,936.48 | 17.54% | 72,858,621.15 | 155,305,459.32 | 81.80% | 14,832,128.76 | 9.55% | 140,473,330.5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8,360,557.63 | 71.89% | 15,501,936.48 | 17.54% | 72,858,621.15 | 155,305,459.32 | 81.80% | 14,832,128.76 | 9.55% | 140,473,330.56 |
合计 | 122,912,826.06 | 100.00% | 50,054,204.91 | 72,858,621.15 | 189,857,727.75 | 100.00% | 49,384,397.19 | 140,473,330.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552,268.4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4,185,000.00 | 14,18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13,482,085.33 | 13,482,085.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2,022,000.00 | 2,02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1,828,079.00 | 1,828,07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1,323,000.00 | 1,323,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1,050,000.00 | 1,0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662,104.10 | 662,104.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4,552,268.43 | 34,552,268.43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501,936.4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7,485,382.58 | 3,374,269.16 | 5.00% |
1至2年 | 7,809,486.96 | 1,561,897.39 | 20.00% |
2至3年 | 4,999,836.33 | 2,499,918.17 | 50.00% |
3年以上 | 8,065,851.76 | 8,065,851.76 | 100.00% |
合计 | 88,360,557.63 | 15,501,936.4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7,485,382.58 |
1至2年 | 7,809,486.96 |
2至3年 | 11,625,418.33 |
3年以上 | 35,992,538.19 |
小计 | 122,912,826.06 |
减:坏账准备 | 50,054,204.91 |
合计 | 72,858,621.1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552,268.43 | 34,552,268.43 | ||||
账龄组合 | 14,832,128.76 | 4,142,643.57 | 3,472,835.85 | 15,501,936.48 | ||
合计 | 49,384,397.19 | 4,142,643.57 | 3,472,835.85 | 50,054,204.91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72,835.8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1,303,317.95 | 17.33% | 1,065,165.90 |
第二名 | 14,185,000.00 | 11.54% | 14,185,000.00 |
第三名 | 13,482,085.33 | 10.97% | 13,482,085.33 |
第四名 | 6,603,293.35 | 5.37% | 330,164.67 |
第五名 | 6,288,299.40 | 5.12% | 314,414.97 |
合计 | 61,861,996.03 | 50.33% | 29,376,830.8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624,206.87 | 78.69% | 8,888,670.04 | 79.39% |
1至2年 | 699,455.73 | 7.22% | 1,300,484.49 | 11.62% |
2至3年 | 372,602.88 | 3.85% | 536,348.52 | 4.79% |
3年以上 | 992,645.92 | 10.24% | 470,170.47 | 4.20% |
合计 | 9,688,911.40 | 100.00% | 11,195,673.52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871,136.33 | 19.31 |
第二名 | 1,084,449.92 | 11.19 |
第三名 | 845,295.23 | 8.72 |
第四名 | 358,312.50 | 3.70 |
第五名 | 269,964.85 | 2.79 |
合计 | 4,429,158.83 | 45.71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2,568,851.32 | 73,467,941.53 |
合计 | 52,568,851.32 | 73,467,941.5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5,530,521.50 | 15,452,662.08 |
业绩赔偿款 | 449,657.62 | 449,657.62 |
其他暂付款 | 26,552,593.52 | 15,873,037.87 |
股权转让款 | 37,296,609.60 | 71,620,762.00 |
合计 | 79,829,382.24 | 103,396,119.5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8,778,520.42 | 11,149,657.62 | 29,928,178.0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4,029,159.13 |
1至2年 | 16,848,756.41 |
2至3年 | 46,715,981.90 |
3年以上 | 2,235,484.80 |
小计 | 79,829,382.24 |
减:坏账准备 | 27,260,530.92 |
合计 | 52,568,851.32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49,657.62 | 7,459,321.92 | 18,608,979.54 | |||
账龄组合 | 18,778,520.42 | -10,126,969.04 | 8,651,551.38 | |||
合计 | 29,928,178.04 | -2,667,647.12 | 27,260,530.92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陈夏英 | 股权转让款 | 37,296,609.60 | 2-3年 | 46.72% | 7,459,321.92 |
工程公司代付款 | 其他暂付款 | 7,300,000.00 | 1-2年 | 9.14% | 7,300,000.00 |
浙江美视众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暂付款 | 7,200,000.00 | 1年以内 | 9.02% | 360,000.00 |
哈尔滨万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0 | 1-3年 | 8.77% | 2,300,000.00 |
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北钢) | 其他暂付款 | 3,948,603.75 | 3年以内 | 4.95% | 1,758,641.67 |
合计 | -- | 62,745,213.35 | -- | 78.60% | 19,177,963.5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31,593,429.34 | 1,837,822.66 | 29,755,606.68 | 47,031,002.73 | 47,031,002.73 | |
周转材料 | 4,728,847.12 | 4,728,847.12 | 6,515,828.24 | 6,515,828.24 | ||
合计 | 36,322,276.46 | 1,837,822.66 | 34,484,453.80 | 53,546,830.97 | 53,546,830.97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837,822.66 | 1,837,822.66 | ||||
合计 | 1,837,822.66 | 1,837,822.66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交增值税 | 1,621,626.27 | 1,592,127.2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29,249.10 | 6,677,545.48 |
租赁公司保证金 | 8,000,000.00 | |
其他 | 573.67 | 22,061.76 |
合计 | 10,551,449.04 | 8,291,734.47 |
14、债权投资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67,919,178.77 | 1,384,299,124.40 |
固定资产清理 | 33,907.67 | |
合计 | 1,367,919,178.77 | 1,384,333,032.0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5,401,840.32 | 759,041,798.94 | 12,589,647.55 | 76,905,115.99 | 45,945,188.99 | 1,949,883,591.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579,771.30 | 21,436,997.00 | 3,417,206.37 | 5,978,582.79 | 13,917,581.70 | 107,330,139.16 |
(1)购置 | 19,971,997.00 | 3,417,206.37 | 5,978,582.79 | 29,367,786.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2,579,771.30 | 1,465,000.00 | 13,917,581.70 | 77,697,353.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373,552.15 | 309,300.00 | 939,889.20 | 61,622,741.35 | ||
(1)处置或报废 | 60,373,552.15 | 309,300.00 | 939,889.20 | 61,622,741.35 | ||
4.期末余额 | 1,117,981,611.62 | 720,105,243.79 | 15,697,553.92 | 81,943,809.58 | 59,862,770.69 | 1,995,590,989.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1,412,688.14 | 378,066,711.14 | 6,900,767.79 | 36,450,181.76 | 2,754,118.56 | 565,584,46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76,156.79 | 68,495,840.02 | 1,096,484.56 | 9,060,182.59 | 5,120,852.42 | 106,749,516.38 |
(1)计提 | 22,976,156.79 | 68,495,840.02 | 1,096,484.56 | 9,060,182.59 | 5,120,852.42 | 106,749,516.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611,756.90 | 242,861.20 | 807,554.84 | 44,662,172.94 | ||
(1)处置或报废 | 43,611,756.90 | 242,861.20 | 807,554.84 | 44,662,172.94 | ||
4.期末余额 | 164,388,844.93 | 402,950,794.26 | 7,754,391.15 | 44,702,809.51 | 7,874,970.98 | 627,671,810.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3,592,766.69 | 317,154,449.53 | 7,943,162.77 | 37,241,000.07 | 51,987,799.71 | 1,367,919,178.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3,989,152.18 | 380,975,087.80 | 5,688,879.76 | 40,454,934.23 | 43,191,070.43 | 1,384,299,124.4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老年护理院房产 | 1,843,087.64 |
北大街门诊房产 | 1,301,083.31 |
北华社区医院房产 | 1,326,177.07 |
西大桥社区医院房产 | 10,762,784.04 |
合计 | 15,233,132.06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建华医院院部办公室 | 999,610.17 | 未及时办理权证 |
建华医院临时周转病房 | 9,188,845.71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建华医院老年护理院 | 82,422,718.95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康华医院放疗用房 | 1,591,309.92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康华医院高压氧舱 | 652,826.24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康华医院介入中心 | 13,246,136.25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康华医院直线加速器 | 1,024,016.43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康华医院二期住院大楼 | 328,411,892.94 | 新厂房未及时办理权证 |
合计 | 437,537,356.61 |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设备 | 33,907.67 | |
合计 | 33,907.67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417,456.24 | 8,094,543.00 |
合计 | 22,417,456.24 | 8,094,543.0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工程 | 17,817,456.24 | 17,817,456.24 | ||||
其他在建工程 | 4,600,000.00 | 4,600,000.00 | 8,094,543.00 | 8,094,543.00 | ||
合计 | 22,417,456.24 | 22,417,456.24 | 8,094,543.00 | 8,094,543.0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康华血透室改造 | 1,870,000.00 | 2,257,140.00 | 4,127,140.00 | 其他 | ||||||||
设备安装工程 | 6,065,000.00 | 1,465,000.00 | 4,600,000.00 | 其他 | ||||||||
康华二期工程-门诊大楼 | 159,543.00 | 1,195,928.00 | 1,355,471.00 | 募股资金 |
康华二期工程-医疗综合楼 | 480,000,000.00 | 61,221,114.55 | 61,221,114.55 | 募股资金 | ||||||||
福恬医院大楼装修工程 | 26,727,000.00 | 16,461,985.24 | 16,461,985.24 | 61.59% | 其他 | |||||||
建华老年护理院 | 1,358,656.75 | 1,358,656.75 | 其他 | |||||||||
康华医院其他装修工程 | 6,030,072.70 | 6,030,072.70 | 其他 | |||||||||
明珠医院其他装修工程 | 3,110,369.00 | 3,110,369.00 | 其他 | |||||||||
建华医院发热门诊改造工程 | 650,000.00 | 650,000.00 | 其他 | |||||||||
合计 | 506,727,000.00 | 8,094,543.00 | 92,285,266.24 | 77,962,353.00 | 22,417,456.24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 适用 √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0,854,113.50 | 15,000,669.72 | 155,854,783.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0,000.00 | 1,391,117.00 | 1,791,117.00 | ||
(1)购置 | 400,000.00 | 1,391,117.00 | 1,791,117.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1,254,113.50 | 16,391,786.72 | 157,645,900.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36,151.30 | 8,984,636.63 | 23,820,787.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5,759.40 | 3,059,872.19 | 5,085,631.59 | ||
(1)计提 | 2,025,759.40 | 3,059,872.19 | 5,085,631.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861,910.70 | 12,044,508.82 | 28,906,419.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392,202.80 | 4,347,277.90 | 128,739,480.7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017,962.20 | 6,016,033.09 | 132,033,995.2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老年护理院土地 | 11,566,004.67 | 新建未及时办理权证 |
原建华机械厂仓储机加区 | 8,402,028.00 | 未及时办理权证变更 |
合计 | 19,968,032.67 |
27、开发支出
□ 适用 √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建华医院 | 628,710,383.57 | 628,710,383.57 | ||||
康华医院 | 311,069,137.09 | 311,069,137.09 | ||||
福恬医院 | 76,514,693.22 | 76,514,693.22 | ||||
明珠医院 | 87,583,517.22 | 87,583,517.22 | ||||
合计 | 1,103,877,731.10 | 1,103,877,731.1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建华医院 | 628,710,383.57 | 628,710,383.57 | ||||
康华医院 | 204,236,153.82 | 106,832,983.27 | 311,069,137.09 | |||
福恬医院 | 76,514,693.22 | 76,514,693.22 | ||||
明珠医院 | 67,449,168.25 | 20,134,348.97 | 87,583,517.22 | |||
合计 | 976,910,398.86 | 126,967,332.24 | 1,103,877,731.10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账面价值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康华医院 | 613,735,527.68 | 无需分摊 | 924,804,664.77 | 是 |
明珠医院 | 106,513,176.05 | 无需分摊 | 194,096,693.27 | 是 |
合计 | 720,248,703.73 | 1,118,901,358.04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资产组为各标的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涉及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非流动资产(即相关长期资产)。
(3)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预测期 | 折现率 |
康华医院 | 5年 | 12.81% |
明珠医院 | 5年 | 13.99% |
公司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回收金额。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4)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报告期公司对康华医院资产组组合计提106,832,983.27元商誉减值准备,建华医院对子公司明珠医院资产组组合计提20,134,348.97元商誉减值准备。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康华医院装修工程 | 2,561,463.85 | 721,171.19 | 1,840,292.66 | ||
福恬医院装修工程 | 3,496,226.99 | 1,611,568.42 | 1,884,658.57 | ||
核磁屏蔽CT防护工程 | 596,916.77 | 247,000.00 | 349,916.77 | ||
地下室及保温工程 | 303,581.29 | 125,619.84 | 177,961.45 | ||
哈尔滨体检中心装修工程 | 339,310.62 | 169,655.35 | 169,655.27 | ||
建华神经外科装修工程 | 219,724.81 | 97,655.34 | 122,069.47 | ||
方华体检中心装修工程 | 4,789,549.09 | 1,368,433.06 | 3,421,116.03 | ||
大庆锦程装修工程 | 14,185,240.97 | 2,364,032.41 | 11,821,208.56 | ||
翔宇众寻装饰南院装修及维修工程 | 419,126.18 | 125,737.88 | 293,388.30 | ||
其他项目 | 1,944,393.57 | 662,716.78 | 1,281,676.79 | ||
双华医院技术保修费 | 1,393,500.00 | 193,541.60 | 1,199,958.40 | ||
合计 | 28,855,534.14 | 1,393,500.00 | 7,687,131.87 | 22,561,902.27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172,791.42 | 2,293,197.85 | 24,527,056.10 | 6,131,764.0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42,935.36 | 785,733.84 | ||
可抵扣亏损 | 21,517,981.78 | 5,379,495.45 | 90,719,172.93 | 22,679,793.23 |
递延收益 | 3,000,000.00 | 750,000.00 | 3,633,333.18 | 908,333.30 |
合计 | 33,690,773.20 | 8,422,693.30 | 122,022,497.57 | 30,505,624.4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5,891,929.09 | 46,472,982.29 | 188,651,809.15 | 47,162,952.30 |
合计 | 185,891,929.09 | 46,472,982.29 | 188,651,809.15 | 47,162,952.3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22,693.30 | 30,505,624.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472,982.29 | 47,162,952.3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979,767.07 | 54,785,519.13 |
可抵扣亏损 | 477,560,126.59 | 272,946,371.43 |
递延收益 | 2,833,333.1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45,335.33 | |
合计 | 551,418,562.13 | 327,731,890.5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4,454,107.61 | 4,454,107.61 | |
2022年 | 14,997,631.03 | 14,997,631.03 | |
2023年 | 196,346,248.25 | 196,346,248.25 | |
2024年 | 144,357,557.47 | 57,148,384.54 | |
2025年 | 117,404,582.23 | ||
合计 | 477,560,126.59 | 272,946,371.43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9,101,214.25 | 2,570,000.00 | 6,531,214.25 | 24,149,938.02 | 2,570,000.00 | 21,579,938.02 |
租赁公司保证金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股权收购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0,101,214.25 | 2,570,000.00 | 7,531,214.25 | 32,149,938.02 | 2,570,000.00 | 29,579,938.02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728,274.74 | |
合计 | 1,728,274.74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73,208,813.39 | 75,505,505.40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92,704,191.98 | 83,943,085.62 |
应付土地款 | 1,774,700.00 | |
应付房租 | 3,682,400.97 | |
应付其他 | 10,878,560.51 | 5,409,317.23 |
合计 | 180,473,966.85 | 166,632,608.25 |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经营款 | 29,656,265.60 | 6,118,663.44 |
合计 | 29,656,265.60 | 6,118,663.4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客户款项 | 5,181,597.41 | 6,118,663.44 |
合计 | 5,181,597.41 | 6,118,663.44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5,635,510.95 | 325,871,722.27 | 323,433,929.89 | 58,073,303.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87,550.66 | 19,461,881.59 | 19,765,845.44 | 2,583,586.81 |
合计 | 58,523,061.61 | 345,333,603.86 | 343,199,775.33 | 60,656,890.1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5,223,302.49 | 302,068,991.46 | 299,697,973.70 | 57,594,320.25 |
2、职工福利费 | 6,260,443.03 | 6,260,443.03 | ||
3、社会保险费 | 282,963.82 | 12,645,666.03 | 12,624,585.01 | 304,044.8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9,306.12 | 11,994,573.51 | 11,950,551.50 | 293,328.13 |
工伤保险费 | 11,100.35 | 98,266.48 | 109,258.19 | 108.64 |
生育保险费 | 22,557.35 | 552,826.04 | 564,775.32 | 10,608.07 |
4、住房公积金 | 3,829,581.99 | 3,795,581.99 | 34,00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9,244.64 | 1,067,039.76 | 1,055,346.16 | 140,938.24 |
合计 | 55,635,510.95 | 325,871,722.27 | 323,433,929.89 | 58,073,303.3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74,030.03 | 18,847,619.50 | 19,130,979.42 | 2,490,670.11 |
2、失业保险费 | 113,520.63 | 614,262.09 | 634,866.02 | 92,916.70 |
合计 | 2,887,550.66 | 19,461,881.59 | 19,765,845.44 | 2,583,586.81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14,323.67 | 1,289,577.53 |
企业所得税 | 3,616,618.25 | 3,914,600.92 |
个人所得税 | 421,084.77 | 1,748,116.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2,768.63 | 57,555.46 |
房产税 | 1,616,504.44 | 1,614,451.22 |
教育费附加 | 52,228.70 | 41,362.13 |
土地使用税 | 262,235.24 | 213,783.56 |
印花税 | 1,797.20 | 3,756.87 |
合计 | 7,457,560.90 | 8,883,203.84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2,433,332.34 | 19,016,624.69 |
合计 | 22,433,332.34 | 19,016,624.69 |
(1)应付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培训基金押金 | 3,766,900.56 | 3,766,900.56 |
保证金 | 3,442,283.66 | 3,134,578.80 |
代扣款 | 84,697.92 | 135,450.80 |
其他暂收款 | 15,139,450.20 | 11,979,694.53 |
合计 | 22,433,332.34 | 19,016,624.6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117,315.76 | 27,627,983.4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12,553.64 | 27,271,737.32 |
合计 | 52,529,869.40 | 54,899,720.79 |
44、其他流动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9,000,000.00 | 39,000,000.00 |
合计 | 9,000,000.00 | 39,000,000.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412,553.64 | |
合计 | 22,412,553.6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公司抵押保证借款 | 22,412,553.64 | |
合计 | 22,412,553.64 |
(2)专项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 适用 √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13,409,224.90 | 70,100,087.50 | |
合计 | 113,409,224.90 | 70,100,087.5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详见附注十一、(二)。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633,333.18 | 3,000,000.00 | 800,000.04 | 5,833,333.14 | |
合计 | 3,633,333.18 | 3,000,000.00 | 800,000.04 | 5,833,333.1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肿瘤诊疗中心补助 | 3,633,333.18 | 800,000.04 | 2,833,333.14 | 与资产相关 | ||||
康华二期项目投资奖励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633,333.18 | 3,000,000.00 | 800,000.04 | 5,833,333.14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4,856,365.00 | 454,856,365.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35,196,496.27 | 2,735,196,496.2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320,808.42 | 11,087,119.68 | 7,233,688.74 | |
合计 | 2,753,517,304.69 | 11,087,119.68 | 2,742,430,185.01 |
资本公积变动的说明:公司将满足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条件的业绩补偿款重分类为权益,并以重分类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减少资本公积11,087,119.68元。
56、库存股
□ 适用 √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 适用 √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
合计 | 25,102,306.36 | 25,102,306.36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4,449,156.10 | 382,381,451.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163,149.3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64,449,156.10 | 385,544,600.8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4,501,943.35 | -1,149,993,756.9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8,951,099.45 | -764,449,156.1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721,971,081.72 | 695,787,692.46 | 867,694,085.62 | 802,312,338.45 |
其他业务 | 2,271,967.29 | 620,316.17 | 4,503,346.30 | 784,495.22 |
合计 | 724,243,049.01 | 696,408,008.63 | 872,197,431.92 | 803,096,833.6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 | 724,243,049.01 | 872,197,431.92 | 主要系医疗服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2,271,967.29 | 4,503,346.30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中: | |||
租赁收入 | 1,496,260.12 | ||
其他收入 | 775,707.17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271,967.29 | 4,503,346.30 | 其他业务收入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无相关情况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721,971,081.72 | 867,694,085.62 | 扣除后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2,691.46 | 240,756.14 |
教育费附加 | 116,208.22 | 171,900.04 |
房产税 | 5,051,392.60 | 4,959,550.95 |
土地使用税 | 859,130.88 | 336,768.12 |
车船使用税 | 3,180.00 | 9,031.50 |
印花税 | 135,659.36 | 151,981.8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09,388.03 | |
合计 | 6,328,262.52 | 6,179,376.61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20,462.48 | 7,862,461.48 |
市场推广费 | 2,236,326.04 | 2,422,425.01 |
其他费用 | 1,054,648.55 | 823,037.01 |
合计 | 8,211,437.07 | 11,107,923.50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451,164.33 | 74,743,118.86 |
折旧及摊销 | 10,845,643.21 | 10,540,964.89 |
租赁费 | 2,140,497.28 | 4,681,148.82 |
办公费 | 6,670,724.33 | 5,770,623.11 |
中介咨询费 | 3,445,631.07 | 5,857,003.90 |
差旅费 | 2,060,825.70 | 3,492,156.64 |
业务招待费 | 4,375,605.41 | 4,737,264.27 |
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 | 7,708,896.25 | 8,632,554.71 |
其他费用 | 11,260,788.54 | 17,055,314.52 |
合计 | 118,959,776.12 | 135,510,149.72 |
65、研发费用
□ 适用 √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640,875.47 | 20,149,241.84 |
减:利息收入 | 7,211,065.66 | 6,223,631.78 |
汇兑损益 | ||
其他 | 670,576.42 | 546,737.82 |
合计 | 1,100,386.23 | 14,472,347.88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923,167.29 | 2,179,939.7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99,931.91 | 4,917.81 |
合计 | 4,123,099.20 | 2,184,857.60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2,387,081.99 | 20,730,825.75 |
合计 | 12,387,081.99 | 20,730,825.75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24,493.15 | -37,245,802.16 |
合计 | 3,524,493.15 | -37,245,802.16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67,647.12 | 19,710,104.9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142,643.57 | 40,206,347.23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73,225.70 | |
合计 | 1,474,996.45 | 58,343,226.45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37,822.66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26,967,332.24 | 891,022,318.29 |
十三、其他 | 2,570,000.00 | |
合计 | 128,805,154.90 | 893,592,318.29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195.70 | -172,359.63 |
合计 | 42,195.70 | -172,359.6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345,000.00 | ||
政府补助 | 581,162.88 | 500.00 | 581,162.88 |
其他 | 1,106,811.88 | 473,886.38 | 1,106,811.88 |
合计 | 1,687,974.76 | 819,386.38 | 1,687,974.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统计局补贴 | 否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卫健委援鄂人员补助 | 是 | 32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 是 | 16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局2020年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款 | 是 | 24,538.63 | 与收益相关 | |||||
卫健委购置疫情物资补助 | 是 | 46,231.08 | 与收益相关 | |||||
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防控补助 | 是 | 2,103.9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是 | 16,289.27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是 | 581,162.88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80,000.00 | 110,000.00 | 68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917,010.28 | 577,036.56 | 16,917,010.28 |
赔偿支出 | 999,814.14 | 4,507,966.42 | 999,814.14 |
预计负债-诉讼 | 43,309,137.40 | 70,100,087.50 | 43,309,137.40 |
非常损失 | 1,276,807.45 | 10,491,880.34 | 1,276,807.45 |
其他 | 6,488,506.20 | 853,077.21 | 6,488,506.20 |
合计 | 69,671,275.47 | 86,640,048.03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059,753.19 | 17,370,863.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392,961.09 | -18,017,029.74 |
合计 | 29,452,714.28 | -646,166.7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4,951,403.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237,850.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379.4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78,246.2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659,115.90 |
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 | 31,741,833.06 |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及暂时性差异本期未确认的影响 | 26,856,896.8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881,123.29 |
其他 | 1,523,216.95 |
所得税费用 | 29,452,714.28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 | 5,773,596.17 | 2,353,287.73 |
政府补助 | 6,704,330.13 | 1,380,439.75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323,147.26 | 5,242,465.10 |
其他 | 1,306,743.79 | 823,764.33 |
合计 | 20,107,817.35 | 9,799,956.91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付款与偿还暂收款 | 14,235,865.96 | 11,092,123.51 |
差旅费 | 2,073,346.96 | 3,492,156.64 |
办公费 | 7,015,675.95 | 5,770,623.11 |
业务招待费 | 4,564,301.21 | 4,737,264.27 |
中介咨询费 | 3,445,631.07 | 5,857,003.90 |
租赁费 | 1,728,689.28 | 4,681,148.82 |
市场推广费 | 2,236,326.04 | 2,422,425.01 |
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 | 9,580,032.58 | 8,632,554.71 |
其他 | 14,367,144.00 | 21,304,231.62 |
合计 | 59,247,013.05 | 67,989,531.59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转让款利息 | 887,918.40 | 981,166.68 |
合计 | 887,918.40 | 981,166.68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工程保证金 | 2,881,506.81 | |
合计 | 2,881,506.81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入资金 | 2,125,278.74 | 27,195,500.00 |
合计 | 2,125,278.74 | 27,195,5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拆入资金 | 1,467,434.11 | 28,115,500.00 |
归还融资租赁款 | 31,200,000.00 | 35,911,871.81 |
合计 | 32,667,434.11 | 64,027,371.81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14,404,117.86 | -1,149,781,717.5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0,280,151.35 | 951,935,544.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6,749,516.38 | 100,097,330.8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85,631.59 | 4,352,474.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687,131.87 | 7,870,776.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195.70 | 172,359.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917,010.28 | 577,036.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24,493.15 | 37,245,802.1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752,957.07 | 19,168,075.1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87,081.99 | -20,730,825.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82,931.10 | -17,004,054.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89,970.01 | -1,012,975.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224,554.51 | -4,775,706.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961,698.32 | 61,322,764.3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386,210.94 | 37,632,280.32 |
其他 | 50,586,006.78 | 69,300,087.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65,941.48 | 96,369,253.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6,141,287.43 | 879,253,644.9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79,253,644.96 | 572,797,277.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3,112,357.53 | 306,456,367.4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中: |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4,324,152.40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324,152.40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6,141,287.43 | 879,253,644.96 |
其中:库存现金 | 503,200.07 | 759,018.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5,622,124.36 | 878,483,678.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963.00 | 10,948.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141,287.43 | 879,253,644.96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 适用 √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2,024.58 | 诉讼冻结款项 |
固定资产 | 26,222,229.18 | 抵押担保 |
合计 | 26,354,253.76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肿瘤诊疗中心补助 | 7,000,000.00 | 递延收益 | 800,000.04 |
康华二期项目投资奖励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10,000,000.00 | 800,000.04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 适用 √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 适用 √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适用 √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 适用 √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注销子公司大庆惠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故将其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注销子公司上海溧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故将其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齐齐哈尔舒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药品贸易 | 98.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齐齐哈尔泰瑞通经贸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药品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齐齐哈尔新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医疗器械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齐齐哈尔市迪龙洗染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洗涤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齐齐哈尔建华摩拉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省仁德医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双华医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方华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庆锦程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庆 | 大庆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齐齐哈尔龙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消毒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齐齐哈尔龙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清洁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 海宁 | 海宁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赛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溧阳 | 溧阳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养源母婴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母婴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溧阳嘉丰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溧阳 | 溧阳 | 医疗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悦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适用 √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 适用 √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 适用 √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
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账款 | 180,473,966.85 | 180,473,966.85 | |||
其他应付款 | 22,433,332.34 | 22,433,332.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529,869.40 | 52,529,869.40 |
长期借款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合计 | 255,437,168.59 | 9,000,000.00 | 264,437,168.59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728,274.74 | 1,728,274.74 | |||
应付账款 | 166,632,608.25 | 166,632,608.25 |
其他应付款 | 19,016,624.69 | 19,016,624.6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899,720.79 | 54,899,720.79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9,000,000.00 | 39,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22,412,553.64 | 22,412,553.64 | |||
合计 | 242,277,228.47 | 52,412,553.64 | 9,000,000.00 | 303,689,782.11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39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
665,000.0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期末公司无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与负债,公司无来源于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593,524,493.1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3,524,493.15 | 593,524,493.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3,524,493.15 | 593,524,493.1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 适用 √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其他说明:
公司无母公司,自然人陈夏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7.0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陈海军 | 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马韬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离职不足12个月) |
史乐 | 公司间接股东 |
梁喜才 | 公司间接股东 |
费建萍 | 史乐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 |
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 |
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 |
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 | 费建萍控制的公司 |
溧阳市戴埠镇居家养老服务站 | 公司间接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浙江新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采购礼品 | 424,700.00 | |||
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 | 采购礼品 | 149,200.00 |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 | 59,051.64 | 46,711.5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溧阳颐和康复中心 | 提供劳务 | 240,800.00 | 480,000.00 |
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健康体检服务 | 18,044.00 | 1,780.00 |
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健康体检服务 | 7,630.00 |
浙江新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健康体检服务 | 1,962.00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费建萍、史乐 | 房产 | 678,494.67 | 261,360.00 |
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 房产 | 380,000.00 | 380,000.00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2017年02月14日 | 2022年02月13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史乐 | 542,769.96 | |||
溧阳市戴埠镇居家养老服务站 | ||||
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 | 143,212.67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994,836.00 | 5,199,571.80 |
(8)其他关联交易
(1)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陈夏英、 陈海军及相关方在浙江省诸暨市签订了《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山下湖珍珠控股有限公司、常德有德商贸有限公司、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陈夏英、陈海军以人民币379,051,905.00元转让珍珠业务相关子公司,其中陈夏英支付303,241,524.00元,陈海军支付甲方 75,810,381.00元,协议生效后,购买方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60%后,公司将相关公司股权过户至购买方,并在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3日内将珍珠业务相关公司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购买方在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公司。
2019年1月3日,公司与陈夏英、陈海军签署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夏英、陈海军之股权质押协议》,陈夏英、陈海军名下的浙江千足珍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山下湖珍珠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常德有德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75%的股权、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75%的股权已质押给本公司。2020年度,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34,324,152.40元,其中,陈夏英支付 20,000,000.00元,陈海军支付14,324,152.40元。公司收到陈海军支付的利息共计 887,918.4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341,755,295.40元,其中,陈夏英支付265,944,914.40元,陈海军支付75,810,381.00元。公司累计收到陈夏英、陈海军支付的利息共计1,869,085.08元,其中陈夏英支付利息784,933.34 元,陈海军支付利息1,084,151.74元。
(2)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派人到杭州办理购买写字楼相关业务,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公司账户转给马韬人民币75万元整,委托马韬代为支付意向定金。后公司为降本增效,考虑公司实际状况决定继续租用原办公场所,故马韬于2020年6月22日向公司账户退回意向定金人民币75万元整。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陈夏英 | 37,296,609.60 | 7,459,321.92 | 57,296,609.60 | 11,459,321.92 |
其他应收款 | 陈海军 | 14,324,152.40 | 2,864,830.48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康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49,657.62 | 449,657.62 | 449,657.62 | 449,657.62 |
其他应收款 | 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其他应收款 | 马韬 | 30,000.00 | 1,5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史乐 | 542,769.96 | 28,138.00 |
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 | 143,212.67 |
7、关联方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14,176,211.80 |
1至2年 | 9,867,078.52 |
2至3年 | 9,431,593.64 |
3年以上 | 30,178,853.30 |
合计 | 63,653,737.26 |
(2)抵押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建华医院以原值为74,968,526.68元、净值为26,222,229.18元的设备,为取得租赁公司22,412,553.64元的借款提供抵押保证。同时,梁喜才、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建华医院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借款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
(1)2018年7月,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宝信国际与建华医院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6的《融资租赁合同》,并与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6—E的《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下统称:合同),宝信国际认为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根据合同约定及《支付明细表》,租金总额为人民币8,026,200.00元,租金期为36期,每一个月为一期(即租金按月支付),起租日为2017
年11月17日。此外,合同对租赁物件及逾期利息、租赁物件的购买交付及验收、租赁期满所有权的归属及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做了详细约定,且被告租金支付义务的履行与第三人设备交付义务的履行相互独立。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逾期支付租金。截至2018年6月8日,被告已拖欠6期租金,共计人民币1,337,700.00元,被告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全部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罚息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宝信国际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租金人民币1,337,700.00元,未到期租金人民币6,326,250.00元(该金额为租赁保证金362,250.00元已经冲抵后的金额),共计人民币7,663,95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125,966.75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8日),并自2018年6月9日起,每日按人民币7,663,950.00元的0.1%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同时,建华医院起诉宝信国际(被告一)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建华医院认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之约定,建华医院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的融资租赁交易是在原告收到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建华医院向被告一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收货确认书、付款通知书等文件,被告一分一笔将设备款支付给被告二。被告一支付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租赁款项,原告的起租日方能开始计算。被告一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约定支付设备款,被告二亦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交付租赁物。建华医院曾就被告一、被告二的违约行为多次与之协商未果。建华医院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1年3月26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5595号),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7,663,950元;3、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利息83,978元(截止2018年5月20日),并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7,663,9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4、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4,000元; 5、驳回被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余诉讼
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根据本判决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67,983元(建华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建华公司承担;另案诉讼费66,329元(宝信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建华公司承担(建华公司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宝信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建华医院已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2)2018年7月,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宝信国际与建华医院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7的《融资租赁合同》,并与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7—E的《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下统称:合同),宝信国际认为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根据合同约定及《支付明细表》,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5,764.00元,租金期为36期,每一个月为一期(即租金按月支付),起租日为2017年11月10日。此外,合同对租赁物件及逾期利息、租赁物件的购买交付及验收、租赁期满所有权的归属及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做了详细约定,且被告租金支付义务的履行与第三人设备交付义务的履行相互独立。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逾期支付租金。截至2018年7月2日,被告已拖欠7期租金,共计人民币2,268,343.00元,被告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全部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罚息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宝信国际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租金2,268,343.00元,未到期租金8,870,905.00元(该金额为租赁保证金526,516.00元已经冲抵后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1,139,248.00元;(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33,639.33元(暂计算至2018年7月2日),并自2018年7月3日起,每日按人民币11,139,248.00元的0.1%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
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同时,建华医院起诉宝信国际(被告一)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建华医院认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之约定,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的融资租赁交易是在原告收到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原告向被告一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收货确认书、付款通知书等文件,被告一分一笔将设备款支付给被告二。被告一支付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租赁款项,原告的起租日方能开始计算。被告一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约定支付设备款,被告二亦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交付租赁物。原告曾就被告一、被告二的违约行为多次与之协商未果。建华医院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建华医院于2019年7月1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陕01民初1142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对上诉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建华医院的诉讼请求;2、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建华医院支付被告宝信国际租金11,139,248元; 3、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建华医院支付被告宝信国际利息127,254.04元(截止2018年6月13日)及自2018年6月14日起,以11,139,248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4、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建华医院支付被告宝信国际律师费8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 5、驳回被告宝信国际其余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1,795元(原告建华医院预交),由原告建华医院承担;反诉费45,019元(被告宝信国际预交),由被告宝信国际承担1,000元,由原告建华医院承担44,019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被告宝信国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12日,建华医院因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远程妇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1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或发回重审。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2020年3月25日,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陕民
终897号,裁定如下:1、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1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0年12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驳回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1,139,248元;(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利息154,201.96元(截止2018年7月2日)及自2018年7月3日起,以11,139,248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四)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8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驳回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余反诉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1,795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费45,019元(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1,000元,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44,019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建华医院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3)2018年7月,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宝信国际与建华医院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8的《融资租赁合同》,并与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8—E的《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下统称:合同),宝信国际认为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根据合同约定及《支付明细表》,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400.00元,租金期为36期,每一个月为一期(即租金按月支付),起租日为2017年12月1日。此外,合同对租赁物件及逾期利息、租赁物件的购买交付及验收、租赁期满所有权的归属及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做了详细约定,且被告租金支付义务的履行与第三人设备交付义务的履行相互独立。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逾期
支付租金。截至2018年7月11日,被告已拖欠7期租金,共计人民币8,983,800.00元,被告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全部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罚息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宝信国际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租金8,983,800.00元,未到期租金35,133,285.50元(该金额为租赁保证金2,085,314.50元已经冲抵后的金额),共计人民币44,117,085.50元;(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1,006,185.60元(暂计算至2018年7月11日),并自2018年7月12日起,每日按人民币44,117,085.50元的0.1%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同时,建华医院起诉宝信国际(被告一)及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建华医院认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之约定,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的融资租赁交易是在原告收到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原告向被告一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收货确认书、付款通知书等文件,被告一分一笔将设备款支付给被告二。被告一支付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租赁款项,原告的起租日方能开始计算。被告一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约定支付设备款,被告二亦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交付租赁物。原告曾就被告一、被告二的违约行为多次与之协商未果。建华医院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建华医院于2019年7月1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陕01民初1150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对上诉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建华医院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反诉被告)建华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支付租金44,117,085.5元; 3、原告(反诉被告)建华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支付利息664,082.5元(截止2018年7月11日)及自2018年7月12日起,以44,117,085.5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4、原告(反诉被告)建华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支付律师费8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 5、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72,812元,原告(反诉被告)建华医院预交,由建华医院承担;反诉费133,708元,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预交,被告(反诉原告)宝信国际承担2,000元,由建华医
院承担131,708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宝信国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12日,建华医院因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远程眼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1民初115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或发回重审。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2020年3月25日,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陕民终917号,裁定如下:1、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1民初1150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0年12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70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决如下:(一)驳回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4,117,085.50元;(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利息664,082.50元(截止2018年7月11日)及自2018年7月12日起,以44,117,085.50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四)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8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驳回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反诉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72,812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费133,708元(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31,708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建华医院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4)2018年4月,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
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宝信国际与建华医院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9《融资租赁合同》和编号为BX—2017239—E的《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下统称:合同),宝信国际认为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委托购买交易。根据合同约定及《支付明细表》,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179,804.00元,租赁期及租金支付期为36个月,起租日为2017年11月10日。此外,合同对租赁物件及逾期利息、租赁物件的购买交付与验收、租赁期满所有权的归属及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做了详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却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截至2018年4月13日,被告已拖欠4期租金,共计人民币797,756.00元。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全部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宝信国际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租金人民币797,756.00元,未到期租金人民币6,382,048.00元,共计人民币7,179,804.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54,446.85元(暂计算至2018年4月13日),并自2018年4月14日起,每日按人民币7,179,804.00元的0.1%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48,00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同时,建华医院反诉宝信国际(被反诉人一)及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被反诉人一),建华医院认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三方)》之约定,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一、被反诉人二之间的融资租赁交易是在反诉人收到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反诉人向被反诉人一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收货确认书、付款通知书等文件,被反诉人一分一笔将设备款支付给被反诉人二,被反诉人一支付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租赁款项,反诉人的起租日方能开始计算。被反诉人一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约定支付设备款,被反诉人二亦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委托购买协议交付租赁物。反诉人曾就被反诉人一、被反诉人二的违约行为多次与之协商未果。建华医院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一、被反诉人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委托购买协议(三方)》;(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年3月26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3426号),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6,855,804元; 2、被告齐齐哈尔建华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利息31,511.37元(截止2018年3月20日),并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6,855,80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3、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4,000元; 4、驳回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5、驳回反诉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根据本判决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本诉受理费66,176元(原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诉讼费33,488元(反诉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反诉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建华医院已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开庭审理。2019年报,建华医院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就建华医院上述(1)-(4)诉讼案件以合同约定租金70,100,087.50元(该金额为租赁保证金2,974,080.50元已经冲抵后的金额)及已判决案件需支付的利息计提预计负债70,100,087.50元。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一审判决及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情况,对逾期利息补提预计负债43,309,137.40元。
(5)2020年1月,公司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起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
2016 年 6 月 12 日,原告(原名“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被告签署《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约定将原告在被告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
0902020119245095490,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设置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监
管协议》第一条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原告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除非原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该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监管协议》第八条同时约定,被告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吴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东吴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吴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吴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原告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原告存放于被告处的资金为人民币461,204,935.48元。 截止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东吴证券已连续三次以上未收到被告依据《监管协议》应向东吴证券出具的对账单,被告也未及时向东吴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而与此同时,被告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违反《监管协议》的约定,擅自从募集资金专户扣划款项人民币 24,969,028.26 元,用于偿还建华医院在被告处提前到期的 2,500 万元贷款本息。此后,针对被告的严重违约行为,原告及原告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东吴证券多次向被告发送质询函、律师函和声明函,但被告均迟迟不给于回复。有鉴于此,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健康运作,在征得东吴证券的同意下,原告董事会于2019 年 9 月 30 日作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监管协议》,并另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此后,原告、东吴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诸暨支行”)签订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将原告已经在农行诸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902020119245095490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置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以取代在被告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10 月 9 日,原告向被告寄送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告知函》,正式通知被告解除《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要求被告立即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转账至农行诸暨支行新设立的三方监管账户内,但被告未予以回复。2019 年 11 月 17 日,原告工作人员亲自赴被告处与被告负责人协商账户注销、资金划转及提供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流水情况,被告负责人表示拒绝将资金返还原告。 原告认为,原告、被告、东吴证券三方签订《监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监督管理原告增发股份募集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而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监管协议》的约定,原告依据《监管协议》的约定终止《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合理合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后,原告有权支配原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本息,被告有义务根据原告、东吴证券和
农行诸暨支行所签的协议将相应款项本息全部汇款至原告在农行诸暨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被告拒绝向原告交付资金并按原告要求汇款,属于对原告资金的非法侵占,是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不当侵害。而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原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流水情况,则是对原告储户知情权的侵害。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条、第15条的规定依法判决。 公司诉求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将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原告存放于被告处的资金人民币461,204,935.48元汇款转账至原告开立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为19531001040009397);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活期利息326,686.82元(从2019年7月16日起算至2019年10月9日,按年0.3%收取);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4,569,772.16元(暂以461,204,935.48元本金按年4.35%的利率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被告实际全部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以上三项共计人民币466,101,394.46元。 (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提供原告在被告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902020119245095490)自账户开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日的资金流水信息; (5)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20年11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浙06民初42号),判决如下:1、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划转款项24,969,028.26元至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其处的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内;2、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即年利率
0.3%计算的利息,支付该款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款项实际划转至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划转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开始计息;3、驳回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6,678元,由原告负担48,078元,被告负担168,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公司因不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工行建华支行向上诉人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自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1,052,964.72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29日);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利息差损失人民币元8,953,551.7元(以437,197,000元本金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全部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活期利率的差价计算至2020年4月23日);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工行建华支行也对该案件提起上诉,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提出的“要求将 24,969,028. 26 元款项划转至其指定账户”的该项诉讼请求。2、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向其支付利息的该项诉讼请求。3、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21日,建华医院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黑02财保15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9013846)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以上一、二项冻结账户资金共计2,800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费人民币5,00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承担。
2021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撤诉。案件受理费178,348.44元,减半收取89,174.22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负担。
2021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20)浙民终1414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4,475元,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6)2020年1月,阮光寅、章建灿等 16 人公司小股东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投票股东不符合规定为案由起诉公司。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共16人):
阮光寅,章建灿,詹红芳,何汉平,何永飞,祝赢海,寿恒,詹志海,寿海光,王松苗,寿超慧,裘立江,何永军,楼来锋,冯徐标,马三光;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或“被告”)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股票简称“创新医疗”,股票代码:002173。创新医疗于 2019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 8 月 14 日。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原告均系被告股东,合计持有被告 3,847,000股的股份。 2019 年 8 月 1日,创新医疗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19年 8 月 2 日,创新医疗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发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 年 8 月 8 日,创新医疗收到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恒投资”)和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提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増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建恒投资及建东投资提议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包括《关于提请免去陈海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等十六项临时提案。同日,创新医疗收到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増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康翰投资提议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包括《关于提请免去陈海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等十四项临时提案。2019 年 8 月 9 日,创新医疗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股东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部分临时提案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股东提议免去相关董事、监事职务的提案提交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创新医疗董事、监事尚在任期内,且上述股东提议免去相关董事、监事职务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董事会不同意将上述股东提议选举相关董事、监事的提案提交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据此,2019 年 8 月 10 日,创新医疗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发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9 日,被告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包括《关于提请免去陈海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阮光寅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王松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何永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免去李小龙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免去何飞勇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并做出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投票过程中,康瀚投资以其持有的 44,957,436 股股票相对应的投票权投了赞成票。 2019 年 6 月 5 日,创新医疗发布《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创新医疗以被申请人康瀚投资因未能完成创新医疗收购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时与康瀚投资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为由,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康瀚投资向创新医疗返还 4,485,506 股股份并用于注销,并返还上述股份 2017 年度的现金股利。该案件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仍处于审理阶段。 另,2019 年 11 月 19日,被告董事会召开会议,制定了《关于暂时限制康瀚投资、建恒投赟股东权利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决议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被告董事会认为,应暂时限制康瀚投资、建恒投资股东权利,主要原因为:“1、梁喜才、黄毅等原建华医院管理层存在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2、康瀚投资拒绝履行 2018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3、康瀚投资、建恒投资的股东身份存在不确定性;4、建华医院 100%股权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或将导致康瀚投资需要向公司追加支付股份补偿”。2019年 12 月 6 日,被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决议限制康瀚投资、建恒投资的股东权利。 原告认为,上述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題的规定(四)》第五条之规定:(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理由如下: 首先,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所持表决权并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由于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的股东身份存在
不确定性,且康瀚投资拒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建华医院 100%股权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或将导致康瀚投资需要向公司追加支付股份补偿,故被告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2 月 6日通过《议案》限制了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的股东权利。但康瀚投资拒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建华医院 100%股权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早在被告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发布的创新医疗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便已明确,而以上事实实际的发生更是早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便已存在。因此,《议案》只是确认了前述事实,但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的股东权利应当溯及地自 2019 年 6月 30 日起被限制。故在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康瀚投资和建恒投资因股东权利被限制并不存在相应的表决权,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 其次,退一步讲,即使康瀚投资在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未被限制股东权利,其持有的表决权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在创新医疗收购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时,与康投资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条款合法有效。根据该业绩承诺条款,康瀚投资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应当向创新医疗返还相应的股份。在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康瀚投资却怠于将相应的股份返还给创新医疗进行注销,其所持的股份中的 4,485,506 股实为应返还被告并注销的股份,依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在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时,康瀚投资却依然对这 4,485,506 股股份行使表决权,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关于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的规定。 最后,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来看,其股东大会决议也应当认定为不成立。被告 2019 年 8 月19 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免去陈海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阮光寅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王松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何永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小龙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免去何飞勇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由康瀚投资单独提出及建恒投资、建东投资联合提名。由于康瀚投资、建恒投资的股东权利此时应被限制,而建东投资持有创新医疗股份的比例未超过 3%,故以上三主体均不能独立或联合提交2019 年 8 月 19 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股东大会审议这些不应审议的议案而作出的决议自然也是不成立的。 除此之外,原告认为,创新医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但是不成立的,同时该决议在内容上实际是股东滥用权利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表现,其内容违反了《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的规定,其效力也
是无效的。主要理由如下: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被告现任董事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和监事李小龙、何飞勇等人在职期间尽心尽责,始终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维护创新医疗和广大股东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怠于履职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故解除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的董事职务,明显是部分股东抢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掩盖犯罪事实的表现。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系建华医院原有股东或原实际控制人梁喜才控制和有重大影响的主体。在创新医疗对建华医院的收购过程中,创新医疗与建华医院存在着业绩承诺的约定,根据该约定,建华医院的经营业绩将直接影响建华医院的收购对价。由于建华医院其2017年、2018年净利润均未达到业绩承诺,故被告现任董事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均认为有必要起诉康瀚投资要求返还相应的对价。此外梁喜才因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财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被诸暨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基于这一理由,被告现任董事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和监事李小龙、何飞勇等人从尽职角度出发,均希望通过进一步审计建华医院的财务报表,以核查建华医院上报的利润业绩是否存在造假的行为。为了阻止前述被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掩盖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实际控制人的犯罪行为,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遂提出要免去前述高管的董事、监事职务,并意图进一步更换被告公司高管。 原告认为,被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免去陈海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阮光寅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王松涛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何永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小龙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免去何飞勇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等议案,迎合了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的非法企图,给创新医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公司今后正常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极大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被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给上市公司造成了严峻的危机,违背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创新医疗周边经济秩序的稳定,并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原告认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系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建东投资等股东基于非法目的,恶意滥用股东权利的结果,违反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了创新医疗、原告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实现法律公平、正义,原告
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及《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2019年8月19日做出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或判决该决议无效。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决被告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年4月1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浙0681民初4923号),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阮光寅、章建灿、詹红芳、何汉平、何永飞、祝贏海、寿恒、詹志海、寿海光、王松苗、寿超慧、裘立江、何永军、楼来锋、冯徐标、马三光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阮光寅、章建灿、詹红芳、何汉平、何永飞、祝赢海、寿恒、詹志海、寿海光、王松苗、寿超慧、裘立江、何永军、楼来锋、冯徐标、马三光共同负担。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1年1月,公司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浙江富浙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决议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浙资本”)是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新医疗”)的股东,目前持有创新医疗1,828.52万股,占比4.02%。
2020年10月30日,富浙资本(当时持有创新医疗3.25%股份)与冯美娟(持有创新医疗
6.86%股份)、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汇悦医疗精选2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创新医疗1.07%股份,下称“汇悦医疗基金”)作为合计持有创新医疗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创新医疗第五届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0年11月10日,创新医疗发布《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主要内容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海军、马建建、陈素琴、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景选、姚航平、陈珞珈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创新医疗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拟表决三项议案,分别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获悉前述情况后,为解决创新医疗目前发展的困境,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11月12日,富浙资本(当时持有创新医疗4.02%股份)与从菊林(持有创新医疗2.22%股份)、汇悦医疗基金(持有创新医疗1.07%股份)作为合计持有创新医疗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电子邮件向创新医疗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书面发送了临时提案,提请增加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1)提名游向东、张焱、沈梦怡、窦宏伟、周宏、王雷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提名俞乐平、何美云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提名华晔宇、李楠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2020年11月13日,富浙资本等将上述临时提案的纸质材料送至《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写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创新医疗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但是,2020年11月18日,创新医疗发布《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收到上述提案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以其收到上述临时提案纸质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距离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5日不足10日为由,认定该临时议案为无效提案,并决定不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富浙资本等股东的临时提案权被
违法剥夺。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关注到创新医疗董事会剥夺股东权利的行为,向创新医疗下达《监管问询函》、《谈话通知书》,要求创新医疗说明是否对其他股东的临时提案权设置障碍等情况,并要求创新医疗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11月18日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在不顾监管机构和富浙资本等股东的强烈反对下,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未增加富浙资本等提出的临时议案,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景选、陈珞珈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浙江证监局向创新医疗下发《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7号),认定创新医疗2020年11月18日《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中披露收到富浙资本等提案书面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与事实不符,并确认富浙资本将临时提案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医疗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剥夺法律赋予的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权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是无效的。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增加3%以上股东提出的临时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应当予以撤销。此外,创新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创新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记载的相关人员的表决结果计量单位是股数,而非票数,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性、合法性存疑,亦应当予以撤销。富浙资本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无效; 2、请求判令撤销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的决议;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未判决。 2、2021年1月18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许科帝先生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比 40%。《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1年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2 月 8 日,“脑机接口”项目公司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并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公司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截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7,75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最高成交价为 6.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8 元/股,成交金额为 48,396,390.66元。 4、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福恬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康投资”)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776,782股,因乐康投资股份 1,500,000 股被质押暂时无法解押,本次先补偿部分股份数量为1,246,735 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 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剩余应补偿股份待乐康投资质押股份解押后实施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将督促乐康投资尽快完成剩余需补偿股份530,047股的回购及注销工作。公司于2021 年4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1,246,735 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 适用 √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 适用 √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 适用 √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其他
(1)立案侦查事项
2019年初,公司内审部门在日常内部审计中发现梁喜才等人通过低价高买及虚假采购等
手段大肆进行利益输送,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报案。诸暨市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对梁喜才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情况进行立案,出具的《立案决定书》,被告知: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尚未结案。
(2)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所持有的77,616,997.00股股份
中,已质押37,700,000.00 股,已司法冻结17,257,548.00股,质押及司法冻结比例为70.81%。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0,609,295.35 | 287,213,600.41 |
合计 | 160,609,295.35 | 287,213,600.4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暂付款 | 208,302,345.14 | 287,325,864.65 |
股权转让款 | 37,296,609.60 | 71,620,762.00 |
业绩赔偿款 | 449,657.62 | 449,657.62 |
其他暂付款 | 12,926,074.87 | 394,800.46 |
合计 | 258,974,687.23 | 359,791,084.7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60,846,099.29 | 11,731,385.03 | 72,577,484.32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5,608,192.07 | 179,715.49 | 25,787,907.56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86,454,291.36 | 11,911,100.52 | 98,365,391.8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9,902,555.36 |
1至2年 | 61,325,864.65 |
2至3年 | 162,746,267.22 |
3年以上 | 5,000,000.00 |
合计 | 258,974,687.23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731,385.03 | 7,639,037.41 | 19,370,422.44 | |||
账龄组合 | 60,846,099.29 | 18,148,870.15 | 78,994,969.44 | |||
合计 | 72,577,484.32 | 25,787,907.56 | 98,365,391.88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暂付款 | 169,969,028.60 | 1-3年 | 65.63% | 71,493,805.72 |
陈夏英 | 股权转让款 | 37,296,609.60 | 2-3年 | 14.40% | 7,459,321.92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子公司暂付款 | 26,871,873.64 | 2年以内、3年以上 | 10.38% | 6,854,859.98 |
浙江悦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暂付款 | 9,461,442.90 | 2年以内 | 3.65% | 9,461,442.90 |
浙江美视众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暂付款 | 7,200,000.00 | 1年以内 | 2.78% | 360,000.00 |
合计 | -- | 250,798,954.74 | -- | 96.84% | 95,629,430.52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99,999,974.14 | 787,306,623.46 | 1,412,693,350.68 | 2,199,999,974.14 | 588,393,460.45 | 1,611,606,513.69 |
合计 | 2,199,999,974.14 | 787,306,623.46 | 1,412,693,350.68 | 2,199,999,974.14 | 588,393,460.45 | 1,611,606,513.69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5,947,167.49 | 5,947,167.49 | 0.00 | 89,999,989.26 | |||
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 859,999,989.84 | 859,999,989.84 | |||||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745,659,356.36 | 190,282,882.50 | 555,376,473.86 | 687,306,634.20 | |||
浙江悦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611,606,513.69 | 196,230,049.99 | 1,412,693,350.68 | 787,306,623.4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000,000.00 | |
理财产品收益 | 11,638,671.03 | 17,407,161.42 |
合计 | 11,638,671.03 | 12,407,161.42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874,814.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04,330.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87,918.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911,575.1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447,521.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9,195.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05.59 | |
合计 | -47,427,201.7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0% | -0.69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5% | -0.59 | -0.5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