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孙莉女士的个人信息和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孙莉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孙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谭群钊、张子君、何挺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