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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网: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络”)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20202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内容

1、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1(1)所述,公司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公司)2019年12月18日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东方投资公司的3.22亿元金融机构借款已经逾期未能偿还,公司为其3.2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东方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质押给上述借款的金融机构,质押的长期股权投资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其可收回价值为2.96亿元(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结合上述质押股权的可收回价值情况,公司预计对东方投资公司的担保损失为1.02亿元并计入预计负债;我们对公司计提的预计担保损失实施了重新计算、复核评估报告、访谈评估师、访谈管理层等审计程序,但鉴于东方投资公司破产管理人尚未展开债权确认和质押股权的拍卖工作,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而我们无法判断上述预计负债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2所述,报告期末公司因对外提供承诺事项被相关权利人起诉,相关案件尚未开庭或正在审理中;我们虽然实施了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律师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东方网络就上述案件是否需要承担损失及承担损失金额,也无法判断东方网络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承诺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东方网络原董事陈某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立案

东方网络原董事陈某涉嫌职务侵占于2019年12月19日被桂林市公安局七

星分局刑事立案。公司对被涉嫌职务侵占的资产进行了调整,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二、(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所述,由于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对陈某的调查尚未结束,我们无法确定因职务侵占案而进行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调整。

3、预付装修款的款项性质和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预付装修款说明所述,东方网络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于2018年4月与桂林市首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对桂林广陆6-12层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工程造价3,500.00万元,施工工期18个月,截止2019年末桂林广陆预付给桂林市首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进度款 3,172.53万元, 经公司自查发现该项装修工程现场进度与工程款进度存在重大差异。我们虽然检查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付款单、现场装修状况,仍无法判断桂林广陆预付装修款的性质及可收回性。

4、证监会立案调查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5、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所述,东方网络的子公司东方投资公司2019年12月18日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其公章账册凭证等资料被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自此东方网络不再拥有东方投资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控制权,东方网络将东方投资公司2019年1-11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受破产法律程序实施,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致使无法判断东方投资公司纳入本期合并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列报的准确性。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报告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81,966,142.58 元,并且期末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事项,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出现了银行借款逾期的情况,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经认真讨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尊重、理解和接受,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专项审计的过程中,公司有关方面均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1、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因实际经营情况较差,且严重资不抵债,东方投资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为东方投资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2.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东方投资以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15%股权和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4%股权为该笔2.2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资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发生的1.0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东方投资以水木动画有限公司66.67%股权为该笔

1.02 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鉴于以上,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上质押的三个股权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的价值进行评估,估算可收回价值共计为2.96亿元。在综合评估借款质押的股权可收回价值情况下,计提总担保额与担保物价值的差额1.02亿元的担保损失计入预计负债。

公司因对外承诺引发的诉讼事项,已作为或有事项充分披露。这些诉讼因未开庭且未形成判决结果,公司无法对所涉案件可能的生效判决作出评估。报告期末无法预计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损失。

2、东方网络原董事陈某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立案

公司管理层在梳理自身经营情况时,发现对惠州骏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宏”)2.2亿元的其他应收款未能按时收回。该笔款项形成于2017年的股权转让事项,2017年部分回款,2018年无任何回款。公司向惠州骏宏发函,但其回函称不承认该笔债务。2019年12月19日,公司原董事陈建生因涉嫌职

务侵占被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刑事立案。根据办案机关的案情通报,原董事陈建生所涉案情涵盖惠州骏宏该笔其他应收款项。从谨慎性出发,公司对该笔债权的合法性存疑且其损失的形成时间应确认为陈建生侵占行为发生的时点,故公司应将相关的会计差错调整在2018年。

3、预付装修款的款项性质和可收回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于2018年4月与桂林首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计划工期18个月,2019年底完工。截至2019年底,桂林广陆已向桂林首铭支付3172.53万元的装修预付款。但经公司自查发现该项装修工程现场进度与工程款进度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联系桂林市首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核实情况。

4、证监会立案调查影响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9047号)。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由于调查尚未结束,无法确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影响。

5、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资于2019年12月18日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其公章账册凭证等资料被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自此公司不再拥有东方投资的财务与经营控制权。因东方投资的凭证账册等经营资料已经移交给破产管理人,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未能对东方投资公司2019年1-11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该事项主要影响财务报表中的费用损失和投资收益的列报,不影响公司2019年整体的净利润总额。

四、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改善

报告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81,966,142.58 元,并且期末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银行借款逾期的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是导致审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主要问题所在,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通过资产抵押等相关增信措施维持银行存量授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谈判,积极协商贷款展期或新增贷款额度,保持向银行的融资能力。

2、合理调配资金,继续经营及拓展业务渠道,开源节流,稳定发展,减负增效,稳定公司的整体正常生产经营。

3、计划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合理处置固定资产,回笼现金减轻融资压力,提高资金利用率。

4、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催款力度,及时收回货款。

5、颁布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措施,通过有效执行以减少浪费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以上措施,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特此说明。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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