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戴申”)于7月7日收到其与员工崔劲松劳动争议一案的法律文书,案号为松劳人仲(2020)办字第969号,涉及金额3,656,666元。经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内新增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53.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86%。
现将前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案由 | 收到法律文书时间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占净资产的比例 | 备注 |
1 | 崔劲松 | 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仲裁 | 劳务仲裁 | 2020年7月7日 | 未开庭 | 365.67 | 2.14% | -- |
2 | 陈坤 |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仲裁 | 劳务仲裁 | 2020年5月27日 | 已调解结案 | 5.20 | 0.03% | -- |
3 | 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 | 诉讼 | 房租租赁纠纷 | 2020年3月12日 | 一审程序 | 1,482.91 | 8.69% | 起诉方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蓝途环境科技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合计 | 1,853.78 | 10.86% | -- |
二、累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回证;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