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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群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函,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现状,我们认为张群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管理。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宋琪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补选王宋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宋琪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宋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寿 祺

陈守忠

丁建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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