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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9-06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不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朱军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2019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78,900,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4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6,304,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595,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8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024,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428,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595,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1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债券品种及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6 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7 主承销商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2.08 发行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9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 拟上市交易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1 偿债担保措施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2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宜春市袁州区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252,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77,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3%;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68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7%;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6,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童、钟春宇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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