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平森、章涛作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刘秋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张平森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2.02 提名章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平森先生,1964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级教师职称。2010年在公司审计部门工作,现任公司审计中心主任。2019年8月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张平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平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章涛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技师、中级工程师职称。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模具车间、机修车间、技术部、下属子公司江西江特电动车公司、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2月担任江西江特电动车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兼任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担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章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