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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拟开展的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25,000万(含本数)美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1.币种:美元;

2.业务品种: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场所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外币收支及风险敞口预测,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流动性风险低;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美元持有量相匹配,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急处置预案

1、经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及时主动报告。

2、若遇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处理。

3、若本地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交易时,及时启用备用笔记本电脑,或委托交易银行机构进行交易。

4、遇到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

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条款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额度预测进行,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五)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六)公司法律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进行法律审查。

(七)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亏损和浮动亏损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披露的标准时,公司将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六、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修订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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