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2023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