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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6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8月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庞江华先生、汪栋杰先生、王彦国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邹雪城先生、谢石松先生、唐天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纯斌先生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汪东颖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汪东颖先生与拟候选的非独立董事汪栋杰先生互为兄弟关系,与拟候选的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汪东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52.09%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53.04%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汪东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伟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严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严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3,259股。

严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珠海天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淇”)

40.39%股权,珠海天淇持有逸熙国际63.33%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严伟先生持有艾派克投资7.5%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53.04%股份,故严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庞江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两会副会长,现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庞江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288,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

庞江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庞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栋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麦格磁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耗材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汪栋杰先生与拟候选的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汪栋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8,000股。汪栋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汪栋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彦国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81年进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曾任副教授。曾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基金监管部、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管办等地方监管机构担任要职,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彦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彦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王彦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洋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物理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职国开金融,与工信部、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大基金)。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光展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盛科网络(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匠芯知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元禾华创(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牵头组织完成了对纳思达、紫光展讯、国科微等一批项目的投资。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刘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邹雪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固体学系副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院教授委员会主席、校教学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工科分委员会委员,兼任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武汉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首席专家,湖北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武汉中国光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推进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邹雪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邹雪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邹雪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雪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谢石松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

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历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南、中国广州、长沙、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湛江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石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石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谢石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石松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唐天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8年-1990年,在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1991年-2013年期间,历任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CHY实业(USA)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尔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位;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会计与金融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天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唐天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天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唐天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天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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