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12)。该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经审慎评估,现同意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详见2020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