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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8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八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八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谢石松先生已于2021年8月19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国有先生、肖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届期相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原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国有先生、肖永平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国有先生、肖永平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关于独立候选人资料尚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基础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确定汪国有先生、肖永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年度基础薪酬如下:

姓 名

姓 名职 务年度基础薪酬/年(税前) (万元)
汪国有独立董事16
肖永平独立董事16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汪国有先生的简历

汪国有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理工大学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多谱信息处理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珠海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融合学会委员,湖北省宇航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微机专委会委员,湖北省行政区划与地名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汪国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汪国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汪国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汪国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国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附件2:肖永平先生简历肖永平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6年2月,中共党员。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肖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肖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肖永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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