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十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提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
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孙支南
储德武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