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
拟处置房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报经营”)及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羊城地铁报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铁报公司”)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所拥有的房产及车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2019-027)。
截至目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2号华南苑第六栋121车库已成交,其余物业的评估报告已于2019年7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公告》(2020-036)。
鉴于此,地铁报公司拟对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以下简称“翠琳街房产”)、广州市南沙区创景街7号1703房的房产(以下简称“创景街房产”) 予以评估,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上述物业。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拟处置房产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地铁报公司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所拥有的如下房产:1.翠琳街房产;2.创景街房产。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处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翠琳街房产
权属人:地铁报公司
出售方名称:地铁报公司
房屋坐落: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
权证编号:如下表“房产权证号”所示
证载用途:住宅
产权证登记日期:2019年4月12日
土地使用期限:2081年1月26日
地铁报公司所拥有的翠琳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42.68平方米房产概况如下:
序号 | 权属人 | 房产权证号 | 现状 | 房屋地址 | 房屋结构 | 建筑面积(㎡) |
1 | 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5713号 | 空置 | 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 | 钢混38层 | 142.68 |
合计 | 142.68 |
2.资产名称:创景街房产
权属人:地铁报公司
出售方名称:地铁报公司房屋坐落:广州市南沙区创景街7号1703房权证编号:如下表“房产权证号”所示证载用途:办公产权证登记日期:2018年8月30日土地使用期限:2060年12月14日地铁报公司所拥有的创景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0.16平方米房产概况如下:
序号 | 权属人 | 房产权证号 | 现状 | 房屋地址 | 房屋结构 | 建筑面积(㎡) |
1 | 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 |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52013 号 | 空置 | 广州市南沙区创 景街7号1703房 | 钢混20层 | 50.16 |
合计 | 50.16 |
(二)估价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处置的部分房产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YGZ044号)。拟处置地铁报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3,423,269.56元,评估价值为5,305,100.00元,较账面净值增值1,881,830.44元,增值率为54.97%。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房产权 证号 | 房屋地址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值额 | |
原值 | 净值 | |||||
1 | 粤(2019) 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5713号 | 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 | 2,843,931.60 | 2,776,001.93 | 4,431,600.00 | 1,655,598.07 |
2 | 粤(2018) 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52013 号 | 广州市南沙区创景街7号1703房 | 714,710.25 | 647,267.63 | 873,500.00 | 226,232.37 |
合计 | 3,558,641.85 | 3,423,269.56 | 5,305,100.00 | 1,881,830.44 |
(三)权属情况说明
上述拟处置房产其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拟处置房产均
可持续、正常使用。
三、处置方式及相关授权
(一)根据国资相关规定,上述房产将通过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
(二)按照国资相关规定,如在规定的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可以采取降低转让底价的方式再次挂牌。新的底价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的90%。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四、涉及处置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五、处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处置的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房产处置事项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出售收益预计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8%,最终以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交易价格测算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等两处房地产的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YGZ044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