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20-074)于2020年12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四、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