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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关于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4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 05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报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所拥有的如下房产:1.广报经营所拥有的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合生紫龙府B栋1903、2306房;2.先锋报业所拥有的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以下简称“天坛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2022-046)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先锋报业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28):“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转让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为李旭彤。”

广报经营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29):“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2306房(紫龙府B栋2306房)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为刘智颖。”

广报经营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30):“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1903房(紫龙府B栋1903房)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为朱子烨。”

2022年11月23日,先锋报业就天坛房产与李旭彤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交易的成交价为2,100.00万元;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1903房与朱子烨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交易的

成交价为1,805.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处置所涉及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已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价格,房产概况及成交情况如下表:

序号权属人房产权证号证载用途房屋地址产权证登记日期建筑面积(㎡)评估值 (元)转让方受让方姓名受让方住所交易价格 (万元)
1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X京房权证东字第038716号住宅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位于北京市天坛公馆)2011年1月19日177.310020,922,580.00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李旭彤北京市丰台区2,100.00
2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1691住宅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2306房(合生紫龙府B栋2306房)2021年5月27日168.226414,568,406.00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刘智颖广州市白云区1,557.00
3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1681住宅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1903房(合生紫龙府B栋1903房)2021年5月27日187.199115,743,444.00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朱子烨广州市天河区1,805.00

1.李旭彤、刘智颖、朱子烨三人均非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先锋报业就天坛房产与李旭彤于2022年11月23日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1903房与朱子烨于2022年11月23日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

3.截至本公告日,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2306房与刘智颖尚未签署完成《资产交易合同》。

四、 价款支付方式

(一)天坛房产

(1)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630.0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470.00万元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二)紫龙府B栋1903房

(1)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472.0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333.00万元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五、资产交易合同的其它主要内容

(一)交割事项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二)生效条件

本次两份《资产交易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处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三套房产处置完成后,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出售总收益预计为25,067,646.2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96%,上述测算金额为公司的初步预计,由于相关税费需以税务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如缴纳的税费发生变化,则影响本次房产处置收益的最终结果。同时,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次交易的房产均未完成产权过户,因实际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时点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房产处置对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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