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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张强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行,张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董事后生效,并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长前,张强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的职责。

三、张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补选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经审阅李桂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补选李桂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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