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62070017号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含子公司)截至2019年7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2019年6月28日签署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9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海英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兴花 |
2019年7月24日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年5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966号文《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624,991,493股新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7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实际配股发行总数608,890,830股,计人民币1,656,183,057.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5,653,459.9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40,529,597.7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7月11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591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2019 年6月28 日签署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配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9年7月 10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03,720,000.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9年7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偿还有息负债 | 900,000,000.00 | 303,72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740,529,597.70 | |
合计 | —— | 1,640,529,597.70 | 303,720,000.00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含子公司)截至 2019年7月10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