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天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480,8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96.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2,419,321.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47,580,675.0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9-1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9319033976105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况说明

1、业务名称: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2、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账户名称: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3)开户账号:931903397610502

3、计息方式:7天结息

(1)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不足起始金额(起始金额为50万元,下同)则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账户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但连续不足7天则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2)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均超起始金额(含),按照7日内余额的最小值为基数以7天通知存款利率按7日计息,同时,各日的余额在扣除相应基数后,剩余额大于等于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各日,剩余额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额不足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剩余额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4、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后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和使用说明

(1)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是招商银行为重点客户开通在活期账户存放资金,以通知存款利率结息的存款模式。经公司申请,招商银行将账户开通此功能即可。

(2)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后,募集资金仍在专户中存放,不会转入虚拟户或子账户中。

(3)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需要,可以随时支取使用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4)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外,确保其它公司、机构或个人无任何权利划转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款项。

(5)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不属于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安全的情况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

3、保荐机构意见

募集资金专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天科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