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2:00截止表决。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监事5人,实到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