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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23项,发布各类公告文件63份,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9项议案进行审议,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2021年董事会完成重点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勤勉敬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一)2021年公司业绩完成概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亿元,比上年增加1.64亿元,增幅21%;实现利润总额-1.80亿元,比上年减亏1.04亿元,增幅3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亿元,比上年减亏1.05亿元,增幅40.1%;实现每股收益-0.51元/股,同比增幅3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24%,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7.77亿元,与上年末相比增长0.34亿元,增幅1.9%。其中流动资产5.20亿元,与上年末相比下降1.71亿元,主要是货

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影响,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9.3%;非流动资产12.57亿元,与上年末相比增长2.05亿元,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其中由于执行新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2.29亿元,使得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提高至70.7%。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行质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14项内部制度的部分条款,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运行质量。

在法治与合规建设方面,公司落实市国资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全聚德集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内控、法务与合规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公司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司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变化及自身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法律审核和集体决策,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持续夯实法律基础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案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重要决策审核等法务工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以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树立长期投资信心。

(五)完成股份回购

2021年3月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1,54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七)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人的沟通工作

2021年公司通过全景网举办了1次投资者网络交流活动,及时回复深交所互动e平台提问和日常电话咨询,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保持公司同广大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的渠道畅通。

(八)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培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北京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安排,公司组织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通过网络课件培训的高效与内容丰富度的增加,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扩大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要求,分析研讨公司战略定位和目标、战略发展路径和举措,形成《全聚德集团“十四

五”规划纲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公司法治合规建设、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报告等。2021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重点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审计部季度工作报告及计划、财务报告初稿及定稿、年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聘任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议确定公司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部署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职责。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具体请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司“十四五”规划既定方向,加快食品发展,实现餐饮、食品均衡发展;提升菜品质量,巩固提升品牌优势;建立高效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用新模式建设高品质新店,扩大集团发展规模,全力推动集团扭亏为盈,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打造让更多人信赖和喜爱的美食生活服务商而努力。2022年公司的机遇来自于拉动国内消费的系列鼓励政策、餐饮行业的逐步恢复以及首旅集团的协同平台。公司既要利用好政府在宏观调控和推进国企改革方面的系列政策支持,又要借助北京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首旅集团打造精彩生活服务商的契机,发挥多平台协同发展优势,借势发力。同时,在外卖平台、线上商城、食品零售业务上继续加码,针对主力客群消费热点继续深挖需求,逐步使其成为集团新的增长动力,同时以此缓解餐饮企业压力,为餐饮转型赢得时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做好董事会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一)全面落实全聚德集团“十四五”规划

按照全聚德集团“十四五”规划,今年公司将以餐饮产品食品化为突破口,抢占新零售市场;回归餐饮服务本质,持续深化调整转型,利用多品牌优势,突出解决菜品问题;同时继续深化激励机制改革,下大力气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发展、扩大规模,用新模式建设高品质新店。

(二)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全面贯彻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形成新版《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推进公司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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