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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巴士: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9-027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5)。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至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 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蒋中瀚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018,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2,763,0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5,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4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5,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5,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49%。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18,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5,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俞婷婷和徐静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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