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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王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472,647,665.953,167,721,503.79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18,993,400.391,356,436,013.924.6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54,309,571.9456.65%2,540,924,662.025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446,022.4528.48%84,574,973.13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610,319.1820.03%69,295,883.52-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5,461,730.40-726.97%-166,733,107.29-383.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22.22%0.32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22.22%0.3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3%0.33%6.03%-2.2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856,783.7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22,022.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4,974.34
减:所得税影响额3,588,273.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6,469.21
合计15,279,089.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45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36%103,359,55638,522,488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9%9,166,107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61%6,844,351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2%5,572,78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08%5,457,900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3%3,760,848
肖连栋境内自然人0.80%2,087,828
赖垂燕境内自然人0.75%1,966,812
上海昱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观元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1%1,862,02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其他0.68%1,775,989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64,837,068人民币普通股64,837,068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9,166,107人民币普通股9,166,107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844,351人民币普通股6,844,351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572,787人民币普通股5,572,78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457,900人民币普通股5,457,900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3,760,848人民币普通股3,760,848
肖连栋2,087,828人民币普通股2,087,828
赖垂燕1,966,812人民币普通股1,966,812
上海昱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观元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62,028人民币普通股1,862,02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1,775,989人民币普通股1,775,98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327,031,124.24元,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光电防务回款周期变化,货款未到回款期。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年初减少50,976,316.92元,主要是本期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49,555,482.53元,主要是本期投影业务采购增大,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多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57,397,302.22元,主要是本期备料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9,680,630.15元,主要是本期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2,425,165.29元,主要是本期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减少86,065,894.43元,主要是上期项目未完工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20,691,982.43元,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614,934.30元,减少10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减少56,847,719.88元,主要是本期支付三供一业专项应付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72,335,050.92元,增加52.28%,主要是本期投影产品及光电防务与要地监控等业务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846,787,381.16元,增加62.30%,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带动产品成本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4,604,350.51元,增加41.58%,主要是本期工资费用及摊销股权激励成本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628,341.51元,主要是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2,890,122.19元,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546,842.26元,主要是计提坏账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194,013.44元,主要是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39,058.68元,主要是本期收到违约滞纳金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928,584.49元,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失同比增加4,992,204.11元,主要是本期少数股东亏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00,190,083.66元,增加37.30%,主要是本期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72,738,551.83元,主要是支付保证金及代付款项增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64,000.00元,主要是本期收到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5,766,175.54元,主要是本期收到项目款项。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同比增加23,630,394.48元,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14,151,326.00元,主要是本期支付三供一业专项应付款所致。

7.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46,588,345.92元,主要是上期收到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款。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51,894,461.11元,增加81.23%,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5,980,498.59元,主要是本期收到保理融资款项。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296,946.69元,增加32.56%,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增加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2,605,357.17元,主要是上期支付中光一区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限售承诺(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本次交易前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3、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后12个月内不转让。4、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孳息股份,本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5、除上述限制外,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2019年01月03日2022-01-04正在履行中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2018年6月10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2018年06月10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2018年8月27日,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2018年08月27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利达光电时任全体董事、高管(李智超;王世先;付勇;徐斌;侯铎;王琳;王琳;郭志宏;张子民;许文民;杨方元)其他承诺(一)2018年6月10日,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二)2018年6月10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18年06月10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利达光电时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承诺(一)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2018年08月27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李智超;王世先;付勇;徐斌;侯铎;王琳;王琳;郭志宏;李宗杰;邢春生;邓骥勐;杨太礼;刘东升;张子民;许文民;杨方元)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6、如本次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二)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2、本人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4、本人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5、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6、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7、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2018年8月27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2018年08月27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2018年6月10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4.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2018年06月10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完整(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2)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3)本公司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在本次交易中,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中光学及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的评估中采取收益法评估的资产及其评估价值以及交易作价如下:(1)中光学(母公司)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值为2,261.00万元,交易作价为2,261.00万元;(2)川光电力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值为108.00万元,交易作价为108.00万元。交易对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的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即2018年、2019年、2020年。在承诺期内,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所在公司预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中光学(母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分别为3,388.94万元、3,701.03万元、3,992.37万元;(2)川光电力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分别为238.11万元、217.04万元、224.39万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偿的上限不超过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即2,363.00万元。具体补偿方式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2018年02月09日2020-12-31正在履行中
易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及其他特殊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07年1 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主要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除贵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不会从事与贵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公司将不利用对贵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赔偿贵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确认并向贵公司声明,本公司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公司和控股下属企业签署的。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履行情况:在利达光电发行上市后,若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光学引擎项目发展成熟,且利达光电提出要求,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将择机通过合适方式将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注入利达光电,以促进利达光电进一步发展。2007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06年12月29日,公司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为:本公司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今后本公司亦将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若给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2006年12月29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20,09220,092182.35331.671.65%2021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7,9977,997176.54573.657.17%2021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4,9744,974594.15815.8916.40%2021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2,0002,0001,402.5270.13%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06335,063953.043,123.73--------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年07月24日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等
2020年08月31日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
2020年09月17日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志亮2020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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