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五名,实际参会监事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国栋先生召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结果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光学建设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建设工业开展租赁业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