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光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以5.06元/股对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以9.38元/股对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6,810股回购注销;此外,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其3人在第三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5,700股,回购价格

5.06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共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582,51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261,726,953股,注册资本减少至261,726,953元。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光学:《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2-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