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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6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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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荣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冯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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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12,320,736.45           139,857,424.06                      -1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01,082.77             -3,036,121.90                  -34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486,214.89             -3,041,082.46                  -343.4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44,899.34            -41,066,921.21                     8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                    -0.021                -35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                    -0.021                -35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                   -0.64%       减少了 3.1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218,739,526.96          1,148,990,299.82                      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0,709,200.53           364,230,150.13                       -3.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451.22
    分)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221.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19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710.13
    合计                                                                 -14,867.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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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60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0,900,000
    柯荣卿         境内自然人            19.73%       28,035,700      21,026,775
                                                                                   冻结
    融捷投资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9.33%      13,258,895      13,258,895
    集团有限公司   人                                                              冻结
                                                                                   质押
    黄培荣         境内自然人              8.14%      11,571,600
                                                                                   冻结
                                                                                   质押
    杨真           境内自然人              4.02%       5,710,110
                                                                                   冻结
                                                                                   质押
    郑国华         境内自然人              3.85%       5,474,894       4,106,170
                                                                                   冻结
                                                                                   质押
    张长虹         境内自然人              1.3%        1,850,078       1,850,078
                                                                                   冻结
                                                                                   质押
    黄淑卿         境内自然人              0.71%       1,004,900
                                                                                   冻结
                                                                                   质押
    孙武彬         境内自然人              0.5%         710,000
                                                                                   冻结
                                                                                   质押
    郭友平         境内自然人              0.47%        671,069
                                                                                   冻结
                                                                                   质押
    姜国忠         境内自然人              0.46%        658,000
                                                                                   冻结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黄培荣                                                            11,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71,600
    柯荣卿                                                             7,008,925   人民币普通股          7,008,925
    杨真                                                               5,710,110   人民币普通股          5,710,110
    郑国华                                                             1,368,724   人民币普通股          1,368,724
    黄淑卿                                                             1,00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4,9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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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武彬                                                             7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
    郭友平                                                             671,069   人民币普通股         671,069
    姜国忠                                                             6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8,000
    管清东                                                             599,138   人民币普通股         599,138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94,496   人民币普通股         594,496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 1、3、4、5 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 6 张长虹为股东 2 融捷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的说明
                                 或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孙武彬所持股份数量全部为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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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72.1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融达锂业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与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55.6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亏损增加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3、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2.72%,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07.4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预收工程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96.0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到期的应付利息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253.27%,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96.6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上年流动负债结算转至应付账款所致。
8、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期末减少71.39%,主要原因是本期亏损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92.1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8.5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辽宁路翔正在清算,销售业务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51%,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借款增加造成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94.45%,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1.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辽宁路翔有清算资产收入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201.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辽宁路翔清算费用支出所致。
1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262.05%、264.4%和237.18%,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因素及子公司辽宁
路翔正处于清算阶段影响,本期供货及结算减少及母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49.6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利润较上期利润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44.69%、352.38%,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87%,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湖南路翔及辽宁路翔本期亏损额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期增加82.3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大宗材料采购比上期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9.1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融达锂业本期支付在建工程款项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5.02%,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增加融资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30%,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适应业务转型和战略发展的需要,经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
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5亿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没有实施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路翔交通材料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交通路翔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4 年 01 月 11 日
    公司进行增资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4-01-11/63473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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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融捷投资及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 49%股权所对应的 2012 年 6-12 月份、
                                                                                                                                           2012 年 6 月至
                                       融捷投资、张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012 年 10 月
                                                                                                                                           2015 年 12 月    正在履行
                                       长虹           利润分别不低于 223.63 万元、315.02 万元、220.35 万元及 5,012.80 万   18 日
                                                                                                                                           31 日
                                                      元。
                                                      1、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6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4969.73 万元。若融
                                                      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6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数低于当年 49%股权对应的盈利预测净利润数的,低于部分由柯荣卿、
                                                      融捷投资、张长虹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其中,低于部分的 50%
                                                      由柯荣卿承担补偿责任,低于部分的另外 50%由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共
                                       公司控股股
                                                      同承担补偿责任。2、路翔股份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融达锂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东、实际控制                                                                                        2016 年 1 月 1
                                                      业 49%股权对应的在该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及         2012 年 12 月
                                       人柯荣卿、融                                                                                        日至 12 月 31    正在履行
                                                      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经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         31 日
                                       捷投资及张                                                                                          日
                                                      意见。需要补偿的,由路翔股份在当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长虹
                                                      计算柯荣卿、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柯荣卿、融
                                                      捷投资和张长虹。柯荣卿、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5 个
                                                      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补偿金支付至路翔股份指定的账户。3、融捷投资和
                                                      张长虹对补偿相互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即对
                                                      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以其持有公司股份
                                                      多少为条件。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融捷投资、吕   保证路翔股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         2012 年 06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证路翔股份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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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继续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8 日
                                                    持上市公司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承诺人及下属企
                                                    业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
                                                    翔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
                                                    进行与路翔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
                                                    资。2、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
                                     融捷投资、吕                                                                    2012 年 06 月
                                                    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承诺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28 日
                                                    及下属企业如有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
                                                    商业机会,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
                                                    与路翔股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股份的业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赔
                                                    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本人及下属企业
                                                    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翔
                                                    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
                                                    行与路翔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
                                                    2、本人及下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股份及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本人及下属企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8 日
                                                    业如有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商业机
                                                    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与路翔股
                                                    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股份的业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
                                                    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
                                     融捷投资、吕   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     2012 年 06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28 日
                                                    定,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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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路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
                                                    照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
                                                    不当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
                                                    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之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8 日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路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
                                                    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
                                                    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
                                                    承担赔偿责任。
                                                    融捷投资、张长虹承诺在下列所有期间内,融捷投资、张长虹本次以
                                                    资产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 1.本次新
                                                                                                                                       2013 年 3 月 11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路翔股份、
                                     融捷投资、张                                                                      2012 年 06 月   日至《业绩补
                                                    融捷投资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由本                                         正在履行
                                     长虹                                                                              28 日           偿协议》履行
                                                    次认购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
                                                                                                                                       完毕之日
                                                    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以后到期为准),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柯荣卿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路翔                     自 2013 年 3
                                                                                                                       2013 年 02 月
                                     柯荣卿         股份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                     月 11 日起 36     正在履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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