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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8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280.8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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