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资金充裕,为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提前兑付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8二三01”,债券代码:112699)的剩余本金、利息及相关补偿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提前兑付公司债券相关的所有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3日